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东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和《广东省陆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这是今年5月国家能源局提出实施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后,全国范围内公布的首个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

根据要求,广东省海上和陆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基本原则是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和上网电价。

方法很清楚。凡纳入《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但在2018年5月18日前未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19年起新批海上风电项目,需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确定投资主体和上网电价。包括两类具体项目:一是2018年底前已确定投资主体但尚未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二是对2018年5月18日前尚未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确定前一类项目的上网电价和开发顺序,确定后一类项目的投资主体、上网电价和开发顺序。
分配的陆上风电项目包括原则上纳入广东省发展规划并已完成测风一年以上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
今年8月,广东省发改委就海上风电和陆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方式公开征求意见。与之前相比,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的本地消纳条件得分有所增加,负责指导和组织竞争分配的部门由省发改委改为省能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