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权交易规则

核心提示当我们谈论期权的功能时,往往将期权视作建立在基础性金融资产之上的金融衍生工具,当我们了解期权的交易时,则需要转换视角,将期权本身视作一种金融合约,一种交易对象。投资者通过对期权合约执行买入开仓、卖出平仓等交易操作,按照既定的交易策略,构造出

当我们谈到期权的功能时,我们往往把期权看作是建立在基础金融资产基础上的金融衍生品。当我们理解期权的交易时,我们需要改变我们的视角,把期权看成一个金融合约,一个交易对象。投资者对期权合约进行买入开仓、卖出平仓等交易操作,根据既定的交易策略构建相应的投资组合,从而实现管理风险、降低成本、增强收益等多种功能。

深证期权产品作为场内期权产品,具有完整的交易系统,投资者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参与交易。通过两篇文章,和大家分享一下深交所期权交易系统的知识点。这是第一部分,主要包括交易日和交易时间、交易撮合和合约价格、交易委托和申报等。

1.交易日期和交易时间

深圳期权交易日为周一至周五。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深交所公布的休市日,深交所休市。

深证期权合约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其中,9:15至9:25为集合竞价中的开盘时间,14:57至15:00为集合竞价中的收盘时间,其余时间为连续竞价时间。

交易时间内因故休市,交易时间不顺延。

二。交易匹配和合同价格

配比原则

深圳期权拍卖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交易。连续竞价期间,以涨跌价申报的,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交易。

发包价格

1.开盘

深圳期权合约的开盘价是该合约当日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如果不能生成开盘价,则通过连续竞价生成。

2.收盘价格

深圳期权合约的收盘价是该合约当日的最后成交价。收盘价格由集合竞价产生,且集合竞价无法产生收盘价格或未进行集合竞价的,收盘价格为当日该合约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

如果当天没有成交,之前的收盘价就是期权合约当天的收盘价。

期权上市首日无交易的,以深交所公布的开盘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3.结算价格

与股票市场不同的是,在期权市场中,也要使用“结算价”。是计算每日日终维持保证金、下一交易日开仓保证金、期权合约价格等数据的基准。每个交易日收盘后,深交所将向市场公布期权合约的结算价。

对于非最后交易日,期权合约的结算价为该合约当日的收盘集合竞价成交价。但当日收盘时集合竞价无成交价格的,由深交所根据交易规则另行计算结算价。

对于最后一个交易日,实值合约的结算价由深交所根据合约标的的收盘价和合约的行权价确定;虚拟或平面合约的结算价格为零。

期权合约上市首日,合约前结算价为深交所公布的开盘价。

当合约标的为除权或除息时,合约前的结算价将相应调整。

三。交易委托和申报

交易委托

参与期权交易时,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期权管理机构买卖期权合约。委托类型包括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您需要仔细核对委托指令,包括合约账号、合约代码、交易类型、委托数量、委托类型和价格,以及深交所和期权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内容。

其中,买卖的类型包括买入开仓、卖出平仓、买入平仓、回补平仓等。具体来说:

表1:期权交易的类型

交易申报

1.申报时间

在深交所交易时间内接受期权管理机构的交易申报。本声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生效。申报之日有效。需要注意的是,深交所每个交易日9:20至9:25、14:59至15:00不接受撤销申报。

2.申报类型

与委托类型相对应,申报类型包括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可分为:

表2:期权交易的委托类型

3.申报数量

声明的选项数是1或其整数倍。限价申报单笔申报数量最多为50笔,市价申报单笔申报数量最多为10笔。

4.报价单位

目前深交所期权合约为沪深300ETF,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001元。

现在,你已经初步了解了深交所期权的交易系统。下期重点介绍深交所期权的涨跌停板、停复牌、熔断制度,以及处理异常交易情况的相关内容。不要错过!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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