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涨跌停板的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公开信息披露规则有哪些?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分别公布当日买卖相关股票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营业部或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卖金额:

当日收盘价上涨或下跌15%的前五只股票;
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五只股票;
当日换手率30%的前五只股票。
与原规则相比,有三个变化。一种是将收盘价的偏离度从7%调整到15%;二是价格幅度由15%调整为30%;三是换手率指标由20%调整为30%。
2.创业板股票交易无涨跌幅限制的公开信息披露规则有哪些?
无涨跌幅限制股票上市首日,深交所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营销单元名称及其各自买入卖出金额。
3.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有哪些异常波动?
在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中,下列情形属于异常波动,深交所将公布异常波动期间该股票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证券营业部或营业部的名称及其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连续三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偏离度累计达到30%;
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异常波动指数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数的计算。
4.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有哪些严重的异常波动?

在创业板股票的竞价交易中,下列情形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连续10个交易日内出现3次同方向异常波动;
连续10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偏离度累计达到+100%;
连续30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偏离度累计达到+200%;
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异常波动指数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严重异常波动指数计算。
5.创业板股票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深交所将采取哪些措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深交所将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信息。如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深交所将一并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深交所网站了解。
深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加强对异常交易的监控,要求上市公司核查,要求证券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提示投资者风险。
6.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可以作为融资融券的标的吗?
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实施风险警示的,深交所自实施风险警示之日起,将该股票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在规则正式实施前的过渡期内,如有创业板股票属于被实施风险警示的两个融资标的,深交所将自实施风险警示之日起将其调整出融资融券的证券范围。

7.创业板股票有哪些特殊的标志?
为提示交易风险,深交所对创业板新股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进行标记,上市首日证券简称首字母为“N”;上市次日至第五日,其证券简称首字母为“C”。
此外,深交所对上市时未盈利、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协议控制结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发行人股票或存托凭证,作出了“U”、“W”、“V”特殊标记。特别是深交所市场信息的产品信息文件中,深交所网站的“市场数据>股票列表”一栏中,都显示有该标识。
8.创业板存托凭证交易、融资融券适用哪些规则?
创业板存托凭证交易、融资融券等相关事宜。按照《交易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股票交易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