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局:国缔约意愿为何这样强烈了

核心提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15个成员国已结束全部文本谈判。 视觉中国薛志华11月4日上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22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宣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15个成员国已结束全部文本谈判以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这标志着历时8年的

全面区域经济伙伴关系的15个成员国已完成所有文本谈判。视觉中国

薛志华

11月4日上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22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宣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15个成员国已经完成所有文本谈判和几乎所有市场准入谈判。这标志着历时八年的RCEP的正式签署只是时间问题。

RCEP于2011年由东盟十国发起,成员包括东盟十国、中、日、韩、澳、新、印。RCEP覆盖了全球47.4%的人口、32.2%的国内生产总值、29.1%的全球贸易和32.5%的全球投资。这是目前亚洲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RCEP是什么意思?

RCEP是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利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共有20章,包括自贸协定的基本特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准入及相应规则,具体涉及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等领域。

在货物贸易方面,RCEP的整体开放水平已达到90%以上,远高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在投资方面,采用负面清单进行投资准入谈判,开放程度更高。RCEP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而是整合了各国自由贸易协定的框架协议。各国可以根据双边贸易关系的特殊性,确定彼此的关税减免税税率。

RCEP的结论顺应了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遏制贸易保护主义的潮流。RCEP的结论将有助于刺激RCEP国家的对外贸易,提振2018年以来疲软的经济。同时,还有许多对外依存度很高的RCEP国家,如东非联盟十国、日韩等。促进区域贸易自由化将有助于这些国家开放市场,而外国资本的进入也将有助于提振经济和增加投资。

RCEP的结论可以为建立更加开放和包容的经贸合作提供经验。由于东亚复杂的历史和政治因素,RCEP达成的框架协议为全球自由贸易协定的灵活性和灵活性提供了很好的范例,有助于全球经贸治理规则的多元化和包容性创新。

RCEP的缔结也将有助于应对亚太地区全面而复杂的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意大利面碗”效应,增强亚太地区经济联盟的凝聚力,增强地区稳定性,最终促进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的深入发展。

RCEP与TPP和CPTPP的“对抗”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是美国主导的、以高标准为特征的21世纪自由贸易协定。一方面,TPP要求各方完全免除关税;另一方面,在最终文本中,诸如劳工和环境、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国有企业限制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等问题。这显然有建立新的全球自由贸易协定标准的趋势。因此,TPP也被称为“经济北约”,其本意是用高标准的经济规则来限制一些国家的经济发展。

当选美国总统后,特朗普推行“美国优先”战略,在贸易上采取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并于2017年正式退出TPP协定。美国的退出并没有导致TPP的“中止”,而是在日本的主导下于2018年达成了新的CPTPP协议。

与传统贸易规则相比,CPTPP不仅大大降低了阻碍贸易和投资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还将自由贸易政策推向了边界线。这既回应了国际生产网络对国际经贸规则改革的需求,也完成了WTO贸易规则做不到的规则创新。

在CPTPP签署的背景下,RCEP各方都调整了谈判策略,以加快RCEP的谈判进程。日本改变了警惕他国掌握区域一体化和以高水平自由化牵制RCEP进程的传统思维,利用其在CPTPP和RCEP贸易集团中的成员地位,努力确立其在亚太贸易体系重建中的主导地位。

面对CPTPP和中美贸易战的挑战,以及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一些国家通过推动区域经济深度融合,逐渐为经济发展提供缓冲。鉴于部分东盟成员国率先加入CPTPP,东盟也有加快RECP的现实需要,以防止东盟经济共同体崩溃的风险。必须看到,来自TPP和CPTPP的外部压力固然加速了RCEP的达成,但国家利益的考虑和缔约方的强烈意愿才是RCEP达成的关键因素。

TPP和CPTPP包含私有化、零关税等严格的贸易条款,旨在打造带有政治色彩的泛亚太经济生态圈。与TPP和CPTPP相比,RCEP是基于经贸关系考虑的区域经济合作协定,不涉及政治利益和条款。

RCEP条款是两个成员国之间基于FTA的经贸合作协议,经济合作的色彩更浓。RCEP无意取代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系的核心地位。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仍是全球贸易规则的主渠道,区域贸易自由化是其有益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以合作实践引领规则的具体发展

RCEP作为一种区域经济制度安排,旨在实现区域经济的深度融合,促进缔约各方的经济发展。为了实现上述目标,RCEP规则的设计和实施必须考虑两个基本现实:第一,大多数成员都是发展中经济体,既需要市场开放,也需要全面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无视缔约各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一味追求高标准、零关税和充分的市场开放,不仅有利于缔约各方的经济,也不利于地区经济的稳定。以北美自由贸易区为例。墨西哥因贸易自由化消耗大量外汇储备,导致墨西哥政府比索贬值,金融体系濒临崩溃。这一结果不仅影响墨西哥,也影响美国和加拿大的经济。

印度在最后一刻放弃与RCEP签约,导致RCEP成员国的数量从16个下降到15个。主要原因是印度考虑到与其他缔约方的贸易顺差,担心关税自由化后其国内市场和国内企业受到冲击。

因此,RCEP需要采取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考虑其成员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为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做出过渡性安排,使其更好地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

二是经贸规则的适用应该“一刀切”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外界往往把完全的市场开放和“30”标准的实现作为高质量贸易安排的评价标准。然而,该地区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内产业条件不同,法律制度也不同。“一刀切”的统一规则和标准不仅不利于各国的经济稳定,也难以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标。

因此,RCEP应在尊重各缔约方差异性和特殊性的基础上,在规则中做出不同的安排,并以合作实践引领规则的具体发展。

中国一直是RCEP谈判的积极推动者。几年来,中国在RCEP谈判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2019年8月,RCEP部长级会议在京举行。这是在RCEP谈判关键阶段举行的一次重要会议,使谈判取得了重要进展。会上,中国与各方一道,将强烈的政治意愿转化为推进谈判的积极行动。

同时,中国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在市场准入方面表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在规则谈判中求同存异,通过早期成果引领后续谈判进程等。努力发挥“促谈、促合作、促便利”的作用,为谈判做出积极贡献。

作为RCEP缔约方中最大的经济体,中国无疑将从RCEP中受益。RCEP升级原有的“10+1”自由贸易协定,将在区域内形成统一的规则体系,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都将降低,有利于区域内进出口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减少不确定风险,促进各种要素在区域内流动。同时,RCEP是中国参与区域贸易规则制定、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尝试。RCEP的规则和法规将在其他区域经贸规则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并为中国实践其发展理念提供新的平台。

RCEP谈判的结束再次证明,中国始终是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坚定支持者。预计RCEP将通过扩大贸易和投资合作,使该地区各国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随着中国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这也有利于地区国家与不断扩大和升级的中国市场对接。RECP不是中国主导的“经济集团”,没有政治色彩,而是各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精神,为区域经济发展勾画的经济蓝图。

虽然印度暂时不会签下RECP,但开放包容的RECP始终欢迎印度回归,并对其他国家的加入持开放态度。展望未来,一个更加团结、自强、包容、开放的亚洲将为地区和世界经济发展带来持久动力,为全球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健康发展创造成功典范。

编辑:马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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