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著名商标

核心提示“雪糕,雪糕,皇姑雪糕,奶油味儿的皇姑雪糕……”这个烙印在几代沈阳人记忆中的吆喝声,正在冲击一项纪录:申请注册“声音商标”。如果获批,它将成为沈阳诞生的第一个“声音商标”。不管它能否注册成功,在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法典》首次明确将自然人

“冰淇淋,冰淇淋,皇姑冰淇淋,奶油口味的皇姑冰淇淋……”这个烙在几代沈阳人记忆中的呐喊,正在冲击一项纪录:申请注册“声音商标”。如果获批,将成为沈阳诞生的第一个“声音商标”。

无论能否成功登记,在1月1日正式生效的《民法典》首次明确参照肖像权对自然人声音给予同等保护的背景下,对于“声音权”的保护以及声音所带来的商业价值的讨论,在文字、声音、图像相结合传播的多媒体互联时代,仅仅是一个开始。

不想被遗忘的呼喊。

“赶上佛经太曲折了!”谈起皇姑的冰激凌叫声申请注册声音商标的经历,赵星感慨万千。

奔波了近8个月,他还没等到注册成功的消息:“我还在努力,不会放弃。”

这个80后“老男孩”曾经花了三年时间寻找配方,只为找回童年的老味道,最终让“皇姑冰淇淋”重现江湖。如今,在沈城繁忙的夜市,在小酒吧、咖啡店,甚至是网店,都能找到它的身影。

赵兴的理想不止于此。他试图还原的不仅仅是味道,还有脑海中挥之不去的一幕——父亲骑着“二八踢”,提着一个雪糕盒,满街叫卖:“雪糕,雪糕,皇姑雪糕,奶油皇姑雪糕……”画面和声音交织在一起,是童年记忆中最温暖的拼图。

有一次,他用爸爸的声音喊,朋友们都很兴奋:“太好吃了!那是我小时候听到的曲子!好几年没听过了……”

这让他萌生了将霍金声音注册为声音商标的想法。“我们这一代人就是听着这种叫卖声长大的,这种叫卖声无可替代,属于皇姑冰淇淋。我不希望它被人们遗忘,也希望它能以这种形式传承下去。”他也担心如果有人跟着这个调子,改了广告词,改嫁给其他商品,对“皇姑冰淇淋”来说是一种伤害和损失。

曲折的应用之路

2020年8月,赵星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沈阳商标受理窗口,正式递交申请。

他还记得当时工作人员脸上惊讶的表情——窗口设立以来,还是第一次收到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赵兴成为沈阳“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但由于没有经验可借鉴,报名之路并不顺利。

赵星先后提交了“冰淇淋,冰淇淋,皇姑冰淇淋,奶油风味皇姑冰淇淋”。雪糕、雪糕、皇姑雪糕、皇姑芝麻雪糕”和纯音、无声音的MP3文件,刻录成光盘,随申请说明书提交,声音商标用于商品展示、宣传和销售。

他也已经因为材料不足收到了四次驳回复审通知书,最近一次是在上个月。

接待他的工作人员鼓励他:“如果有可以改正的材料,我们会重新提交,我们会努力一点点往前走,把这件事办好。”工作人员也在帮他想办法。他们多方了解到,“酷狗音乐”APP的开场问候语声音“Hello Kugou”的声音商标已经注册成功。根据本案的分析,建议赵星在原始材料的基础上增加工作人员,合成音频中的声音,以增强声音商标的显著性和识别性,重新提交完整的材料。

“如果成功,这在沈阳是首例。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不仅对我个人有意义,对其他沈阳人和企业也有意义。只要路不堵,我就一步一步往前走。”赵星正在邀请能使用专业音乐软件制作新音频的朋友继续提交申请材料。

由于地方窗口只能受理和提交声音商标注册申请,不具备审批功能。能否最终获批,还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审批。

“低收益”声音商标

注册的声音商标,和“鹅厂”一样厉害,同样差强人意。

2016年, 腾讯申请QQ消息提示的语音商标“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哔 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 哔哔这也是国内第一个声音商标案,到现在才两年多。

实践中,虽然声音商标在2013年就进入了商标法的注册和保护范围,但它仍然是一个新生事物。“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播音启动器”也在多次更正后于2016年获批,成为新《商标法》修订以来中国首个成功注册的声音商标。酷狗音乐的申请多次被拒,直到2019年才通过审核成功注册。

就在去年4月,口红哥李佳琪申请了“天啊,买买买!”注册为声音商标,也在微博搜索过,最终在当年12月被商标局驳回。

相比之下,赵星遇到的波折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附在商品上的声音会唤起消费者的感官记忆。当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时,人们很容易联想到某个品牌、某个商品或某项服务,形成情感联系。比如中国幅员辽阔,南橘北枳。而“磨刀剪——砍菜刀——”的喊声,却打破了地域和口音的限制,实现了大江南北的奇妙统一。没有人能拿出明确的考证来明白这是为什么。但不得不承认,声音有着独特的感染力和传播力。这也是很多市场主体,包括知名企业,都想抢占声音商标的直接原因。

但是,成功的人很少。据统计,从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到2018年的四年间,我国共有546个声音商标申请注册,只有15个注册成功。近两年,每年成功申请的数量只有个位数。

“皇姑冰淇淋”有多少机会把喊叫声注册为声音商标?沈阳一家多年从事商标注册代理业务的公司负责人态度暧昧。追问之下,他给出了“四六开”的答案:“赔率是六,但客观来说,加上个人感觉的10%。”

他告诉记者,声音商标具有特殊性,明显不同于图形商标,审查的相关因素也非常复杂。除若干禁止性条款外,还需满足形式确认、易于识别、显著性、符合公序良俗、无在先权益冲突等要求。但也是模糊的,没有“硬性指标”作为标尺来衡量。比如是否显著,人类的判断必然是主观的、有限的。可以说,声音商标的注册程序和审核标准还在探索和完善中,必然会出现申请难的问题。

“皇姑冰淇淋”的声音商标注册之路还不确定。但无论成功与否,“声音”的权利和价值都是大家无法忽视的话题。

请检查您的“语音权利”

“注册声音商标,关注的是声音的利益。这种尝试是很有益的,也是很有前瞻性的。尤其是在颁布和实施《民法》的背景下。”辽宁伟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翠说。

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不仅人格权成为独立的条文,第四编第四章第1023条也首次出现了“声音权”的相关规定,明确“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适用的相关规定。”

杨翠认为,虽然只有这短短的一句话,但意义重大,内涵丰富。

首先,等于法律上承认了声音是一项独立的新型人格权。在此之前,话语权只是作为一般人格权受到保护,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适用于话语权。世界上不可能有两个声音完全一样的人。声音天生就和长相一样的辨识度。人们用自己独特的音调和音色来表达感情,形成鲜明的个人标识。因此,声音必然具有人格属性,应当在人格尊严范围内受到保护。未经他人许可,录制或编辑他人声音对其进行歪曲、诽谤甚至侮辱,是对精神利益的侵害。在此,我也想提醒那些鬼畜的视频制作者,小心不要“越界”。

其次,这一规定也为声音商业化可能带来的财产利益提供了法律保护。未经他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这是公众所熟知的。新民法典实施后,这种利用他人声音的行为应该承担同样的责任。现实中,声音的商业价值早已被开发应用,导航中的明星语音包就是一例。声音权的明晰,对于艺人、网络上的各类up、声优以及以声音为载体的内容创作者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也将带来声音创作的进一步繁荣。

在互联网多媒体技术如此发达的时代,社会生活中由声音引发的名誉和利益纠纷只会越来越多。民法典对“话语权”的界定,给了每个人保护自己话语权、防止他人不合理使用话语权的有力法律武器,对解决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声音商标作为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包括自然人的声音、人声与旋律的结合、旋律等。,必然会得到越来越强的保护。再加上传播手段的日益多样化,“注册声音商标将成为未来的一种趋势。现在注册成功了,可能不会马上实用,但是随着健全的商标制度的成熟,会显示出自己的价值。”杨翠认为。

声音商标解读

修订后的《商标审查与审理标准》对声音商标的定义是指由声音本身构成的商标,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可以由音乐声音组成,如旋律,也可以由非音乐声音组成,如自然、人或动物的声音,或者两者兼有。

自然的声音,比如影星成龙的《盼来一个儿子和一个小霸王》。

纯粹的旋律音,如腾讯QQ消息提示“滴答”;来自诺基亚、宝马、英特尔等的警告。

“旋律+人声”组合,如苏菲卫生巾广告中的“SOFY”和雅虎的“Yahoo”。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小喇叭”,“嘀嗒,嘀嗒,嘀嗒,喇叭开始广播”。

帅新闻、沈报全媒体记者佟丽娅、沈阳日报新媒体中心编辑侯沃峰、齐孝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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