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标频“撞脸”,是否侵权要看两点

核心提示在日前举办的2020年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上,三星公司在对外播放的PPT中,其展示的面部识别图标,“神似”苹果公司的Face ID图标,三星由此被指涉嫌抄袭。近来,在互联网圈此类事件频出。早前,社交应用绿洲APP图标被指与韩国著名平面设

在日前举行的2020年国际消费电子展上,三星被指在对外播放的PPT中抄袭了其人脸识别图标——苹果的Face ID图标。

最近互联网圈频频发生此类事件。此前,社交应用Oasis APP icon被指与韩国著名平面设计工作室FNT工作室为2015年Ulju Mountain电影节设计的视觉形象高度相似。不久前,据媒体报道,脸书的Libra数字钱包的图标与移动支付工具Current的图标非常相似。

为什么app或其相关图标会频繁“撞脸”?这些“打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被“撞脸”的商家该如何维权?中国如何界定这种侵权行为?针对上述问题,科技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相关专家。

独创性是评判的关键点。

这些“打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青海辩论律师事务所律师哈唐城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非法使用知识产权,违反国家知识产权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计算机软件,即APP及其相关内容可以认定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APP作为一种网络商品,和其他商品一样,也有自己的商标。图标可以视为商标,相关权利人享有商标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商标权。”哈唐城说道。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看来,判断APP的“面对面”是否构成侵权取决于两个因素。

“从版权角度判断侵权,首先要看APP或者其相关图标的设计是否属于常规设计。如果属于常规设计,设计元素会很接近,可能不构成侵权。其次,要看APP图标和相关人的相似程度。”刘晓春解释说,判断是否侵权时,一般要从设计者的角度看APP图标的设计是否包含原创内容。这些意见对于判断是否侵权至关重要。

及时申请商标可以有效维权。

在刘晓春看来,APP图标的频繁“打脸”是互联网行业浮躁的表现。“商家使用非常接近的标识。个人认为这不是一个好现象。从业者要尊重原创,努力创新,增加认可度,而不是投机取巧的模仿别人。从长远来看,这是一种损害自身品牌和声誉的行为。”刘晓春说。

那么,从商家的角度来说,应该如何维权,避免被“撞脸”?

“可以通过商标法维权。”哈唐城表示,在app开发过程中,相关权利人可以为APP图标申请商标,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我国对商标权的保护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谁就享有商标权。同时,商标权的种类繁多,权利人在申请商标权时一定要注意并加以区分,避免在申请操作中出现任何差错,不利于商标的保护。

那么,在国家层面,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或规范呢?相关部门应该如何进行有效监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知识产权在我国属于私权,但很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也损害了公共利益。我国现行商标法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为了有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我国法律赋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比如,我国《商标法》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采取询问当事人、复制有关资料、现场检查、查封、扣押相关物品等措施。,还可以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制造工具、罚款等行政处罚。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还可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这些处罚有利于迅速制止侵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侵权人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条件,可以起到威慑和预防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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