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离世社保有哪些补贴

核心提示咨询:我以前在企业上班,单位给缴了1年零6个月的社保,下岗后我在私企上班10余年,业主有营业执照,但没有给缴社保,直到2020年换的新单位给缴了职工社保。以前的私企还在,能给补缴社保吗?答复: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关系期间应缴

咨询:以前在企业工作,单位交了1年6个月社保。我下岗后,在一家私企工作了10多年。业主有营业执照,但没有交社保,直到2020年新单位换了给员工交社保。以前的私企还在。可以交社保吗?

答: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欠缴期不满3年的,原则上由欠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缴费人身份证明和工资支付原始记账凭证、银行出具的工资证明、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就业登记表等与缴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对于不能提供原工资发放的会计凭证的,可以提供银行的工资收缴凭证等关键证明材料。3年以上未支付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行政整改通知书。

咨询:芝罘区退休老人去世后有什么补助?

回复:目前国家层面关于退休工人死亡待遇的文件是《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退休工人因病死亡后安葬和抚恤问题的批复》〔80〕30号,具体规定如下:“根据国发〔1978〕104号,退休工人死亡后,单位可以按在职工人死亡的标准支付其丧葬费,不再给予其他待遇。据此,芝罘区退休职工死亡待遇,丧葬费1000元按在职职工标准支付,无其他待遇。丧葬费标准依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津贴标准的通知》:“企业职工死亡后,丧葬津贴标准不论职务高低,一律调整为每人1000元。"

咨询:工伤6级一直没好住院。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报经办机构审批,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伙食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治疗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张小玉花园

[来源:Jellyfis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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