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心理物理学的研究成果可以促进伦理理论的一些变革。物理变量对道德行为的影响不仅是对伦理理论的补充和检验。比如上面的美德伦理学和情境伦理学的争论,道德心理物理学的研究成果都支持情境伦理学的反美德伦理学论点。
即使是小情境的改变也能改变人类道德行为的结论,这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美德伦理学坚持美德是人格特征的观点,促使美德伦理学重新审视其对美德概念的理解。

比如,我们认为在我们的德性观中不必坚持人格特质的假设,但完全可以在社会认知观的基础上将德性视为一个稳定的社会认知过程。它可以是面对道德情境的一种直观的、自动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意向,包含了认知、情感和动机的过程。
其次,道德的心理物理学从根本上改变了心理学对道德的研究,从强调内部个体差异转向强调外部情境。科尔伯格和后来的发展心理学家认为道德心理问题取决于人类的道德发展,强调自觉审慎的道德推理过程在道德行为机制中的作用。
这还是一个强调内部个体差异的观点。它强调道德发展到什么程度,就能解决什么样的道德问题,如何解决。而我们甚至可以把这种道德发展水平视为一种能力或特质,具有一定的跨情境稳定性。
而道德的心理物理学以社会心理学家为主,强调外部情境对人的影响,这种影响的作用甚至大于内部因素。事实上,社会心理学对道德的心理物理学研究不会取代发展心理学家的工作,强调内部个体差异的发展心理学理论也需要强调外部情境的理论来补充。
就研究结果而言,在具体的道德行为中,情境对行为的影响远远超过个体差异。但必须指出的是,只强调情境的独特作用,也会使道德行为的归属完全不归于内部,导致最终由谁来承担道德责任的讨论无休无止。
道德的心理物理学在短时间内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这些成果都是描述性的。在学科的初始阶段,社会心理学家对不同的物理变量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做了大量的验证,并获得了大量的经验证据。社会心理学家擅长观察、发现和探索现象,但在研究成果丰富的基础上,我们需要考虑继续寻找和验证物理变量与道德之间关系的意义。
事实上,进一步的研究必须深入到物理变量对道德的影响机制,这需要心理学家、伦理学家、语言学家、计算机科学家、神经科学家和认知科学家各个层面的合作和讨论。
本文对此问题给出了一个简要的解释模型,并认为具身认知和隐喻认知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然而,这两种认知方式,甚至两者之间的差异,还仅仅停留在理论探讨的层面,还需要更多的实证研究来探讨道德的心理物理机制。
比如在实证研究中如何区分这两种认知风格。一种可能性是使用不同的文化来区分这两种机制。例如,研究发现,拿重物的人比拿轻物的人感觉更重要。
这个在美国得到的结果反映了权重和重要性的关系,其中具身认知机制应该发挥更显著的作用。如果在中国发现了这一结果,那么隐喻认知可能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与英语不同,汉语中的重量和重要性有直接的隐喻语义联系。这样,我们就可以区分这两种不同的机制。

再比如根据定义的不同,通过操纵物理变化或者仅仅是操纵意义来观察物理变量对道德的影响。在现有的实验中,我们试图让人们站在软垫或硬盒上,发现站在软垫上的人更倾向于做出道德判断,这种道德判断更倾向于道义论而非功利论;回忆起与“软”相关的五个词后,人们在判断同样的道德状况时的道德标准会比与“硬”相关的更宽松。
我们的研究试图区分软硬概念和软硬感受,但它们并不是完全受控的。这只是一个初步的尝试,人们在启动软硬概念的时候,是否会同时激活自己的软硬感受,还是一个未知数。未来的实验应该根据两种不同的认知风格进行更严格的操纵,比如操纵很少具有身体感觉的物理概念,或者操纵只激活相似概念而没有相应隐喻概念的物理状态,以观察其对道德判断或道德行为的影响。
关于物理变量对道德的影响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研究,应该从现象发现和验证的思路转向对发生机制的深入探讨。但这些研究始终植根于西方土壤,国内研究者鲜有论述。在西方,尤其是英美哲学界和伦理界,哲学界和科学家之间没有绝对的隔阂,有些哲学问题也可以用实验的方法来考察。
我们很难知道人性的善恶,但可以理解大众心理学中人们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规范性问题不需要描述性答案,但描述性事实有助于回答规范性问题。
在西方,道德等伦理问题已经成为伦理学家、社会心理学家甚至神经科学家讨论的领域。因此,我们期待《道德的心理物理学》能够启发国内伦理学界对伦理方法,尤其是实验研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抛开学科界限与心理学家探讨伦理问题。
道德涉及文化。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在火车站买票,要去另一个城市给即将结婚的新郎结婚戒指,但是钱包被偷了,他买不到票,那么旁边的有钱人出去了一会儿,但是他的衣服和钱包还在座位上。这时候他可以偷富人的钱包,赶上朋友的婚礼。他应该偷吗?
80%的印度人认为是时候偷东西了,而只有30%的美国人赞成偷钱包。这说明研究结果需要在不同的文化中进行检验,而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文化检验也有助于区分物理变量对道德影响的不同机制。道德心理物理学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心理学家和伦理学家在中国文化背景下验证现象和建构理论。
道德心理物理学的现实意义是什么?能否借鉴来评价我国的道德现状,重建新时代的道德?我们认为,作为一项基础科学研究,刚刚起步的道德心理物理学研究可能无法直接解决宏观的、抽象的道德问题,但至少可以在两个方面指导我们的现实生活。
首先,在道德教育中,道德的心理物理学作为一种描述性理论,对传统的以规范理论为指导的道德教育提出了挑战。传统的德育方法是先给出一个伦理困境,然后解释功利主义或道义论的原理,再让学生自己去理解和评价。当面对现实的伦理困境时,人们仍然无法做出好的选择。

我们不能证明一个伦理学博士生的道德水准比普通人好。事实上,美国图书馆中只有他们才能阅读的专业书籍的损耗率并不低于其他非伦理学书籍。同时,当向他们提供同一情境的多种伦理解释时,他们也会像普通人一样,受到这些解释的顺序效应的影响。
当然,这些简单的实验性哲学研究并没有严格控制,也没有充分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但学习伦理知识和做伦理行为可能确实不是一回事。
心理物理学的研究成果可能会告诉我们,传统道德教育在研究规范性伦理知识的同时,必须开始正视教育中那些描述性的道德方面。比如情境可以产生道德行为,所以要教给学生这些描述性的知识,告诉他们如何选择合适的情境。在培养一个人良好性格的同时,也要培养他选择良好情境和活动的能力。
其次,在政策制定中,道德心理物理学表明,物理变量的简单变化可以导致道德行为的变化,这表明了我们情况的重要性。
是不是也应该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让人们在道德上有所作为?我们应该让城市更明亮吗?我们有更多的理由保持城市的干净整洁吗?公务人员的日常办公环境需要如何布置,应该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根据道德心理物理学的研究成果,思考这些问题可能会减少一些社会问题,进一步提高当代中国社会的道德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