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原标题:“抽湖抓鱼”是一堂令人警醒的生物公开课。

排干一个湖就为了抓一条“鱼”?河南省汝州市中央公园就发生了这么一场大战。据最新消息,经过近一个月的抽水作业,出现在本公园云禅湖的“怪鱼”——两条奇异生物——扬子鳄鳗鱼已经被捕获。一度有超过3000万网友在线观看了这一罕见的“钓鱼场景”。

“反应这么大,值得吗?”其实,调动人的积极性,费时费力,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表面上钓到的是“鱼”,实际上是潜在的生物灾难。事件的主角短吻鳄鳗是一种大型食肉凶猛鱼类,原产于北美南部。因其天敌少,性情凶猛,无所不能,又被称为“水杀手”。作为外来入侵物种,鳄鳗一旦进入我国水域繁殖,不仅可能攻击人类、威胁生命安全,还可能破坏当地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预知的“毁灭性打击”。
当栖息地在千里之外,为什么要躲在拥挤的城市公园里?有专家推测,主要原因是盲目放生。对此,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还是《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进、放流或者丢弃外来物种”。这意味着,如果放生或遗弃的对象涉及外来物种,不仅是不正当的个人选择,某种程度上也是犯罪行为。
其实生物入侵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湖里钓鱼”是一件很少见的事情,但可以称之为一堂生动的生物公开课。在河南汝州试捕“怪鱼”的同时,在湖南、山东、宁夏等地的自然水体中也发现了鳄鳗;几家电商平台紧急下架了鳄鱼鳗鱼苗和活鱼。可以说,正是全力以赴的态度,蓄势待发的措施,孜孜不倦的提示,让更多的人了解了扬子鳄鳗鱼的来龙去脉,认识到了外来物种的巨大危害,审视了放生弃养行为的深远影响。
抓的决心有多大,警惕性就有多深。几千万网民看的不仅仅是“热闹”,还有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的“门道”。这是对盲目放生和抛弃的反思。不经意的个人行为带来大量公共资源的流失。这也是涉及生物入侵的科普。非本土物种通过自然或人为的方式从海外引入,会给当地的生态系统、栖息地和物种带来威胁或危害。这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审视。生物多样性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希望这次“湖中钓鱼”事件能在人们心中划出一条“生物入侵”的警戒线,避免给外来入侵物种可乘之机,切实筑起生物安全屏障。我们每个人都是负责任的人,也是受益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