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错误如何认定?如何归责?

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当事人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及执行力度的加大,尤其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推广和应用,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数量水涨船高,此类案件中,对于“申请错误”如何认定这一颇具争议的问题,来看看通州法院的法官们是怎样思

近年来,随着当事人法律意识和执行力的增强,特别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适用诉讼的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数量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定“应用错误”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看看通州法院的法官是怎么想的。

8月8日,北京法院第十二期“京法优秀班”在通州法院举行。本次“京法精品课”聚焦诉讼中的财产保全领域。教学团队由通州法院民三庭庭长孙,法官梁瑞石、,助理法官、邹金红、组成。

团队以“诉讼中财产保全‘适用错误’的司法认定——以某装修公司与某网络科技公司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为切入点”为主题,结合通州法院审结的典型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梳理了保全错误的常见类型、归责原则和审查标准,明确了适用错误的构成要件和“过错”的认定标准,进一步降低了财产保全错误的认定难度,统一了此类案件。

整个讲座贴近前沿,思路清晰,举例详细。过场动画清晰、客观、直接,讲座内容具有理论性、思想性和指导性。与会人员与教学团队深入互动交流,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朝阳介绍,本次京法精品课选取典型案例作为切入点。司法实践中,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往往涉及诸多因素,对此类案件的判决必须依靠法律条文的完善、经验规则的归纳、案例的具体分析和正当程序的保障。选择这一论题,是希望以更广阔的视野和全面的价值考量,交流和探讨此类纠纷的裁判规则和方法,以指导审判实践。

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宋卓基对本期“京法精品课堂”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本次讲座取得了圆满成功,使“京法精品课堂”案例教学品牌在城市副中心初见成效。其次,通州法院应把握区位优势,通过案例研究提升司法能力;加强人才集群建设,通过案例教学不断强化人才培养;聚焦高质量发展,以精品课堂推动人才高地建设。为北京“四个高地”建设和首都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通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经纬对各位代表、委员、专家以及市高院教育培训处的支持和指导表示感谢。他表示,通州法院将紧扣精品课堂,集中力量培育精品案例,努力打造更多“三效”有机统一、理法有机融合的精品案例;紧扣精品课堂,大力延伸司法服务,为副中心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跟上优秀的班级,努力为打造强大的团队而努力,保证每一个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人才层层递进,代代相传。

讲座结束后,受邀嘉宾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点评。

北京市人大代表

王娇

这次京法精品课不仅是一次很好的普法宣传,也是一次很好的了解法院和法官工作的机会。整场讲座体现了选题的用心,精心的备课,团队教学的用心。从不同的角度和途径对同一命题进行分析和思考,体现了法官填补法律规范不足的水平和能力。

CPPCC通州区议员

龚昭明

教学团队从四个方面进行了专业、系统、生动的授课。教学团队创造性地提出了“可视化”的方法,将复杂的法律逻辑推演过程具体呈现出来,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整个教学过程设计合理,总结清晰,叙述详细,是一堂高质量的司法实践教学课堂。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姬飞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在教学和研究过程中一直受到学术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教学团队秉承主客观相结合的理念,细化操作性判断规则,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充分展现了教学团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法律素养。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邵明

教学团队选择的主题很有意识,对其他类型案件的审判实践有很强的参考价值。整个教学过程完全是有针对性的,这个证明和证据是矛盾的。既有法律分析,也有实践分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中院民一庭庭长

陈晓东

教学内容建立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符合立法和司法理论的共识。适用中的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影响较大,处理难度较大,涉及社会价值取向。本次讲座为解决相关问题理清了思路,对司法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通州法院供稿

文字:李喜明

编辑:纪欣睿姚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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