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1月4日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一,初级会计

会计证取消后,初级会计职称成为入职门槛。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
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的,在工作地报名,学生在学习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居住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省居民,应当在其在内地的居住地或者工作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就读的,在就读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考试科目为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在内的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75分钟,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105分钟。两科连续考,时间不能混。
报名时间为前一年的10月至11月。3-4月网上打印准考证,5月份考试一次性通过。
二。会计师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有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中级资格。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类中级、初级资格,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年限,截止时间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前。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份。
三。注册会计师
简称CPA。注册会计师专业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是:专业能力综合测试。
单科考试成绩有效期为5年。连续五个年度考试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授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2.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3.期限届满前在上一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因作弊被暂停资格的,或者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的。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申请部分科目免试。
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从事审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四。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其实是对会计技能的一种评价,关键是评价。
报名的基本条件:
1.系统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够承担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证书,或大学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每年12月,考试时间为次年5月。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评估条件基本上是通过考试后,需要准备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三篇论文。然后等通知,地方财政或者省财政请的专家现场评估,通过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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