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发票试点扩至地“以数治税”新时代开启

核心提示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随着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四期”工程的上线,税务数据作为税务管理链条的核心地位逐渐凸显。在“互联网+税务”“专票电子化”等政策的持续推进下,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范围的扩大也势在必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6月21

我们的记者杜利娟在北京报道。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四期”工程的启动,税务数据作为税收管理链条的核心地位逐渐凸显。随着“互联网加税收”、“电子专用凭证”等政策的不断推进,全方位扩大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范围势在必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6月21日起,北京、深圳、浙江、江苏、山东等5地正式纳入全电子发票受理试点地区。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已在内蒙古、上海、广东、四川开展全电子发票试点。

一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按照他们的实施方案,试点单位和试点全电子发票业务的相关资质申请应在6月底前完成。“目前计划7月完成试点单位端到端系统接入改造,预计8月中旬进行上线试运行及相关准备工作。”

按照这个时间表,全电子发票推广后,我国将正式进入“以票治税”、“以号治税”的新阶段,这也是税收管理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扩大试点范围

6月21日起,北京纳税人、深圳纳税人、浙江纳税人、江苏纳税人、山东纳税人仅作为受票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收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广东省部分纳税人开具的发票。

这些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子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纸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纸质发票。

全电子发票主要是指全新的发票,以可信身份系统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基础,具有媒介去除、格式去除、标签化、要素化、信用体系和代码赋值体系等基本特征,覆盖所有领域、环节和要素,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1年1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呼和浩特、上海、广州部分地区和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子发票试点工作。半年后,试点范围再次扩大。虽然与第一批试点的预期安排有所不同,但试点的扩大仍广受市场关注。

安永咨询有限公司税务及商务服务合伙人刘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目前在京企业对全电子发票的影响表示担忧。企业关注的焦点主要是是否会对企业的税务管理、财务核算、发票备案产生影响,以及如何应对这些变化。

“我们建议当前开票企业应重视信用体系、代码分配制度和全电子发票交付要求,做到合理合规开票。同时,对于收票企业来说,要知道没有具体的格式要求,因为签发就意味着交付。”刘玉说。

据悉,在正式公布试点范围之前,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上述参与竞标的人士分析,从代表性来看,广东、内蒙古的税务局在信息化建设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有良好的技术平台支撑。作为试点地区,对类似地区的技术支持和实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随着第二批试点地区的确定,市场也对全电子发票改革给予了更多的期待。

刘玉认为,在京试点后,短期内扩大试点范围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进展顺利,预计最迟在2022年7月初,其余省市将纳入全电子发票受票单位。对于开票三项试点,下一步将逐步增加试点纳税人数量,待时机成熟时纳入更多开票试点地区。”

强制企业改革

根据全电子发票试点政策,纳税人需要在内部系统中准确记录和反映发票录入情况,并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保持同步。这一要求迫使企业加快财务信息系统的升级。

中科讯联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陈玉刚告诉记者,全电子发票试点实施后,增值税纸质发票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而那些未能及时利用数字化信息进行智能化管理、降低自身税务成本的企业,将在行业竞争中逐渐显示出劣势。

“从这个角度来说,全电发票改革可以突破供应链在订单管理、清算对账、开票、发票流通、结算管理等方面的堵点。”陈玉刚说。

在他看来,全电发票改革是推进企业财税管理的必然选择,中央的政策也在助推改革的深化。

根据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家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税法体系和税收征管体系,不断改变数字化驱动的税收征管方式是大势所趋。

更重要的是,与以往发票格式从纸质版到电子版的升级改革不同,全电发票突破了专用税控设备的限制,将目前广泛使用的金税盘、税控盘、税控UKey等专用税控设备替换为通用数字证书。对于市场来说,税控专用设备成为全电子发票时代的一大创新。

陈玉刚解释说,全电子发票改革试点对发票管理流程做了质的提升。过去纳税人需要领取发票、核定发票数量、核对发票限额、购买开票介质等环节,在试点地区全部取消,实现了发票开具的“零前端”,大大提高了发票开具效率。

不仅如此,在全电子发票专用介质要税控的背景下,通过大型企业的“税企直连”平台,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可以与发票云系统建立安全的对接通道,有利于大型企业财务系统发票功能的整合。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已从不同层面对税收征管的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作出明确指示和要求,探索新的智能化税收模式,解决央企税收管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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