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要做些啥

核心提示8月16日,我省召开全省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工作推进会,会上下发了《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西省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西营商全媒体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选择南昌市、鹰潭市、赣州市3个设区市,瑞昌

8月16日,我省召开全省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工作推进会,会上下发了《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西省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西营商全媒体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选择南昌市、鹰潭市、赣州市3个设区市,瑞昌市、浮梁县、湘东区、渝水区、丰城市、广丰区、安福县、黎川县等8个县作为首批试点城市。

那么,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究竟要做什么工作?达成什么目标?本期《江西营商》周刊为你详细解读。

01 试点城市要完成什么任务?

●要便利跨境贸易 也要优化涉外管理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始终对标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同时,试点城市要重点开展10个方面112项改革举措。

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功能推广应用,推动试点城市地方电子口岸建设,推进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环节信息对接共享,全流程作业无纸化,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提升多式联运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建设数字贸易平台,完善服务贸易公共服务网络。

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建设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对部分需持证上岗的职业,允许取得境外相应职业资格或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认证的国际人才,经能力水平认定或有关部门备案后上岗,并加强执业行为监管。简化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的流程和材料,将更多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

●要破除隐性门槛 也要规范准入退出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有效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围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着力破除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针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全面落实“全国一张单”制度,做到“非禁即入”。积极探索实施“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省内跨区域互认通用。大力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合同广泛应用。

同时,也要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信息变更、银行开户等便利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评估制度,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修复机制。开展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四减一优化”。

●要清理隐性审批 也要适应新兴业态

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推动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优化联合验收实施方式。建立健全市政接入工程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进和完善建筑师负责制。

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准营标准,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高精度地图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开放使用。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物流、会计等领域探索应用。探索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经营许可。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探索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

●要维护公平竞争也要创新监管机制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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