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今日8月19日晚间消息,上交所官网显示,为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决定调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和存托凭证无涨跌幅限制大宗交易申报价格区间,并开放主板大宗交易申报的日内受理期。本通知规定的调整事项自9月5日起执行。

关于此次修改的内容,首先,将《交易规则》第3.7.10条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大宗交易申报价格区间调整为双方申报价格均不得高于该股票当日实时平均交易价格和最高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该股票当日实时平均交易价格和最高价格的80%。
此外,主板大宗交易交易申报的场内受理期开放,上交所在每个交易日的9: 30至11: 30、13: 00至15: 30受理主板大宗交易申报。前述期间接受的主板大宗交易的交易申报将于当日15:00-15:30进行确认。6:00-17:00,暂不接受收盘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