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显示,为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决定调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和存托凭证无涨跌停板大宗交易申报价格区间,并开放主板大宗交易申报的日内受理期。本通知规定的调整事项自9月5日起执行。

关于此次修改的内容,首先,将《交易规则》第3.7.10条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大宗交易申报价格区间调整为:双方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该股票当日实时平均交易价格和最高价的120%,不得低于该股票当日实时平均交易价格和最低价的80%。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均价=成交金额/成交股数。计算结果根据四舍五入原则四舍五入到0.01元。
另外,开通主板大宗交易申报的日内受理时段:交易所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受理主板大宗交易申报。前述期间接受的主板大宗交易的交易申报将于当日15:00-15:30进行确认。6:00-17:00,暂不接受收盘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