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独立、完善的债券交易规则体系正式建立。
◎记者徐伟、齐豆豆○编辑孙芳

为规范债券交易行为,1月27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债券交易规则》及三个配套适用指引,将于4月25日正式实施。至此,沪深交易所正式建立了相对独立、完善的债券交易规则体系。
此次发布的债券交易规则是交易所债券交易的基本业务规则,对债券交易的各个环节做出了全面、整体、基础性的规定。三个配套指引作为对债券交易规则的细化补充,明确建立债券交易参与者和债券做市商制度,系统梳理债券质押式回购原有分散、碎片化规则的现状,进一步增强规则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则顺利实施。
债券交易规则及三个配套业务指引将债券交易规则与交易所交易规则分离,构建了相对独立、并行、简洁易用的债券“1+3”交易规则体系,便于市场投资者理解和使用。
债券交易规则及配套指引结合市场需求和监管实践,对交易所债券交易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优化安排。

一是拓宽参与者,加强分类管理,促进债券市场生态优化。《债券交易规则》建立健全债券交易参与者制度,提升银行、保险、基金等重要机构投资者直接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便利性,增强买方力量梯队建设。同时,在参与者制度的基础上,推行债券做市商制度,设置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的层级结构,建立评价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完善价格发现功能。
二是丰富交易安排,提高空的灵活配置,主动适应债券投资者的交易需求。在交易方式上,债券交易规则在原有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形成撮合、点击、议价交易,增加询价、竞价等国内外债券市场主流交易方式,提高交易效率;在灵活性方面,债券投资者可以在指定条件下自主选择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对于符合条件的点击、询价、协商交易方式,引入交易撤销机制,增强投资者在协议交易中的主动性;参考价格方面,调整优化了交易价格机制,将各种交易方式的交易纳入开盘价计算,提升交易价格的市场参考价值。

三是规范交易申报要素,统筹考虑市场基础设施安排,为交易基础设施的协调创造条件。为适应投资者主流交易习惯,促进境内外市场衔接,债券交易规则规范各类交易要素,将申报数量单位调整为“面额”,并将债券申报数量门槛提高至10万元面额;统一价格的最小变化单位为0.0001元;申报价格的统一定价方法。除深交所另有规定外,所有债券现金交易均以净价申报;分阶段延长交易时间,匹配交易时间延长至15: 30,同时预留空空间进一步扩容。
四是优化风险管理机制,系统规范一般性回购安排,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债券交易规则从交易行为的参与者、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债券交易的风险管理,明确异常交易行为和异常价格、成交量,建立交易价格偏离报告制度,促进市场平稳运行。配套指引还系统规范了一般质押式债券回购的相关操作,涵盖交易申报、质押券管理、仓储、风险管理等所有操作环节,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安排。
上交所表示,将扎实推进债券交易规则和指引的实施,为投资者提供指导和服务,确保交易机制有序过渡。后续,上交所将加强市场走访和调研,深入了解市场痛点,不断优化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和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进一步激活市场发展动力,推进高质量债券市场建设。
深交所表示,将配合市场各方做好细节工作,加强市场培训和投资者教育,组织市场各方安全有序推进技术开发、改造和测试,确保系统平稳过渡和安全运行。同时,继续完善债券交易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衔接债券交易配套规则,不断提升深交所债券市场技术平台承载能力,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