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钱保过永久可查,这样的学历提升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核心提示北京政法课前提问“快速取证”“免考保过”“考不过退款”……在社会上经常能够见到各种各样的广告,个别培训机构存在“重利益,轻原则”的现象,部分以赚钱作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做出各种承诺,在学历教育培训中随意“放水”,甚至有人为了吸引学员签订保过

北京政法

课前提问

“快速取证”、“无考保”、“不退款”...社会上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广告,一些培训机构存在“重利益轻原则”的现象。一些以赚钱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做出各种承诺,甚至有人为了吸引生源,签订担保协议。那么,这个协议有效吗?如果教育培训机构最终达不到承诺,学员可以要求退还预付的费用吗?

例如

90后的小艺为了提高学历,于2020年7月与北京某教育培训公司签订了培训辅导协议。根据协议,小依自愿参加培训公司组织的本科会计专业培训辅导课程,为期9个月。培训公司保证小易在2021年4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保证学历信息永久可查。签订合同后,小艺向培训公司支付了培训费3.5万元。

在随后的时间里,小怡没有接受教育培训公司提供的相关培训,当然也没有在约定的时间被大学录取。萧艺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她将培训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培训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未能出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最终,法院判决培训公司向小艺退还培训费3.5万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强制性规定不使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的种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由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国家设立或者承认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第23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法官的解释

统招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应为受教育者在国家批准或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学习并参加其组织的考试的法定程序和部门出具的证明;未经批准设立的机构无权颁发相关证书。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小依提升学历的想法值得肯定,但应该是通过正当程序获得的。约定培训机构在一定期限内取得证书的行为,违反了教育法的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影响了教育机构的正常管理。双方的行为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双方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无效,教育培训公司应当返还小依支付的培训服务费。

课堂笔记

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知识迭代更新,职场人士为了追求更好的发展,想要提升学历,追求进步,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们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决不能走捷径。相信所谓的保证承诺,不仅浪费时间和精力,还可能血本无归。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真正的学习,才能走得更远,才能走得更稳,才能上自己喜欢的大学和专业。

在报考志愿的关键时候,法官也在这里提醒大家,考生不要听信“有关系、有名额、走后门”之类的说法。填报志愿和查询录取结果要通过官网和权威渠道,防止上当受骗。

感谢房山法院的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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