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交所发布可转换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要求8月1日起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交易规则根据可转债的特点,在可转债空合理定价的基础上,优化交易机制,加强交易监管,强化风险防控,有利于防止过度投机,促进可转债市场健康长远发展。

主要内容包括:
首先,定义价格限制。
可转债上市首日设置-43.3%至57.3%的涨跌幅限制,实行20%、30%的临时停牌机制,次日起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
第二,增加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的标准。
结合涨跌幅调整,增加了可转债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的标准。同时规定,本所可以根据可转债异常波动的程度和监管需要,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异常波动公告或者停牌核查。
第三,加强交易监管。
根据可转债交易机制的特点和防控投机的需要,增加异常交易的种类,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
第四,加特殊标志。

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加“Z”标志,充分提示投资者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五,根据债券交易规则,调整相关表述,如“竞价交易”改为“撮合交易”。
调整了可转债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决定调整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费用。
自8月1日起,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协议回购债券的手续费由成交金额的0.0001%调整为成交金额的0.004%,单笔最高不超过100元。
根据《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交易手续费的通知》的规定,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交易手续费仍暂免收取。
据了解,为推动上述制度安排的落实,沪深交易所近期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对异常交易的监管。
二是压实会员和客户的管理责任。
督促会员加强可转债交易的前端监控。会员未能履行职责的,上交所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必要时进行非现场检查或现场检查。
三是加强监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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