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实施方案出台重点整治恶意竞标和强揽工程

核心提示[新闻页-台海网]  台海网10月24日讯 “到2022年6月,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招投标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整治,招投标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住建局出台的《漳州市工程建设

[新闻版面-台海网]

10月24日台湾海峡网讯“到2022年6月,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恶意抢标、强行招标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招投标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整治,招投标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住建局发布的《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实施方案》中获悉的。

根据方案,针对漳州市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招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两个方面: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投标行为;二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的。

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阶段,即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着力整治行业乱象,完善源头治理长效机制。

根据方案,自2021年11月起,漳州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将近两年因辖区内恶意招标、强迫招标、弄虚作假招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或近两年发现上述行为但已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的市场主体,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并在省招投标监管平台进行登记和公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管理期限为1年。

  此次方案还公布了漳州市住建局投诉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