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9月1日,《浙江省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将正式实施。
据了解,浙江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已有10多年,基本能满足临床和群众用药需求。然而,传统的药品采购和医疗保险支付制度存在一些缺陷。推出这项改革,就是通过整合药品采购和医保支付两大功能,完善招标机制,补齐制度短板。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扩大医保目录药品的采购覆盖面,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保障医保药品需求。通过此次扩容,省药品招采平台网上交易的药品由1.44万种增加到1.71万种,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和零售药店购药经营有了更多选择。
此次扩容,我们坚持所有药品价格不高于国内最低价,鼓励价格优势明显的产品先行进入。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促进平台内产品有序竞价。同时,统一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将堵住部分药品在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虚高价格的政策漏洞。
对于尚未纳入平台的其他药企生产的药品,省级药品采购平台将始终保持开放,符合政策要求的药品可继续申请纳入集中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