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核心提示新华社杭州8月31日电9月1日起,《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将正式实施。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实施后,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药品将从1.44万个增加到1.71万个,定点医疗机构

新华社杭州8月31日电9月1日起,《浙江省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将正式实施。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实施后,通过浙江省医疗器械采购平台网上交易的药品将从1.44万种增加到1.71万种,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和零售药店将有更多选择。

据了解,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在浙江省已实施10多年,基本能满足临床和群众用药需求。然而,传统的药品采购和医保支付体系存在一些缺陷: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和药品的特殊性,浙江省医疗器械采购平台一直存在医保药品网上交易品种不全、产品价格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未纳入集中招聘范围,一定程度上存在部分非中标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增加了参保群众和医保基金的负担。

浙江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是通过整合药品招采和医保支付两大功能,完善招标机制,补齐制度短板。

该方案完善了药品招聘平台的准入机制,对医保目录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一类新药等药品进行了查漏补缺。,全部纳入平台网上交易范围,更好地满足临床和大众用药需求;同时,应建立公开、公平的市场招标机制,鼓励不同品种、不同厂家的药品竞争,形成更优惠的价格;完善省级药品招标平台服务功能,扩大省级药品招标平台服务对象,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在省级药品招标平台自愿采购,提高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议价能力,降低其采购成本。

据介绍,此次扩容,所有药品价格不高于全国最低价,鼓励价格优势明显的产品优先进入,统一医保药品支付标准。

浙江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此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扩大医保目录药品的采购覆盖面,而不是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保障医保药品需求。在改革过程中,过去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销售个别厂家生产的药品,由于自身原因并没有全部进入网上交易平台。但不同厂家生产的相同药品,包括进口原研药和国产仿制药都有,临床和大众医保药品都有保障。对于尚未纳入平台的其他药企生产的药品,药品采购平台将始终保持开放,符合政策要求的药品可继续申请纳入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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