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1日电昨日,上交所正式调整收盘交易机制。此次调整后,上交所股票收盘交易机制将与深交所相同,实行3分钟收盘集合竞价,即14: 57至15: 00为收盘集合竞价阶段。
资料图。中新经纬摄

在此之前,上交所收盘价是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的加权平均价。从昨天开始,上交所的收盘价将是当天收盘前三分钟成交量最高的收盘价。集合竞价产生的高于收盘价的买入申报全部平仓;所有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收盘价的销售都被宣布成交。

对于投资者来说,此次调整也值得注意,即调整前,投资者可以在14:57-15:00期间下单或撤单。调整后,投资者只能在14:57-15:00下单,不能撤单。
为配合集合竞价的实施,上交所还调整了证券交易停牌后的复牌时间,明确了集合竞价收盘阶段沪股通每日额度用尽时的相关安排。
上交所为什么要采用收盘集合竞价的交易机制?6月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调整收盘交易机制相关规则修订的说明》称,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对证券收盘价的反操纵和稳定性要求进一步提高。从国际实践经验来看,采用收市集合竞价可以防范异常交易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收市阶段的价格波动。
上交所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收盘价是证券市场极其重要的参考价格,其决策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目前上交所以连续竞价的方式结束收盘阶段,每日收盘价由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决定。在现有机制下,收盘价容易受到当日尾盘大单集中申报的影响,大大偏离当日正常价格水平,使收盘价失去基准价衡量功能。
业内人士表示,集合竞价作为最常见的交易机制,最大程度上可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对证券收盘价的稳定性要求进一步提高。上交所采用的尾盘集合竞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收盘阶段的价格波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收盘集合竞价的交易机制是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机制,在深交所已经实行了近十年。从效果上看,收盘集合竞价的制度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收盘价的变动。
不过,董登新也指出,收盘集合竞价并没有对整个股价走势起到很大作用。“事实上,在股票市场上,尾盘交易或股价操纵的股票只有少数,大部分都是正常收盘。对于一些尾盘交易或股价操纵的股票,由于大部分投资者能够判断尾盘交易价格的异常,这种交易或股价操纵影响不大,股价往往在第二天开盘就得到修正。”董登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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