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新三板交易正式推出集合竞价交易,取代原有的盘中协议转让交易。实施半个月后,在中国网举办的第二届中国新三板发展论坛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部主任孙立透露了一些交易信息。
“引入集合竞价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与新的公开市场定位相匹配的竞争性价值评估机制,消除过去协议转让的导向性和非竞争性。”对于引入集合竞价的意义,孙犁表示。

孙犁认为,实行集合竞价后,改革的目标已经初步实现。首先,参与集合竞价的股价稳定性有所提高,极端成交情况明显减少。第一周参与集合竞价的股份成交价较其最新成交价上涨9.36%,较原协议相邻股份成交价的两次变动下降6.48%。

集合竞价的股票估值也收敛到一个合理的范围。在实施集合竞价以来交易的645只股票中,估值明显偏高或偏低的股票跌幅较大。在集合竞价中下单的质量也得到了提高。第一周,集合竞价申报的成交率为14.54%,高于原协议转让方式申报的成交率。
此外,孙犁还在集合竞价交易首日对上市公司做了特别说明:“交易制度改革实施后,仍有大量股票未形成集合竞价下的交易价格。提醒创业者,之前是没有成交价的,第一次成交价对以后的价格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因为第一个集合竞价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所以要提醒大家注意自己的第一个开盘价。”
但由于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不足,部分集合竞价交易仍类似于原协议转让,只有两个交易方仍可秘密敲定价格,形成“两人集合竞价”。因此,市场上的“一毛钱”交易并没有被切断。日前,股转系统也发布了对部分交易价格异常的交易方的监管措施。
对此,孙立表示,“注意,有的个别每股净资产达到了一元多,但控股股东却以一毛钱多的价格做了首日交易价格。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但作为上市公司、公众公司,股东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公司未来的投资者负责。孙犁还透露,近期将对一批权益变动违法的市场主体出台监管措施。
对于此次重大改革后新三板的发展方向,孙犁表示,下一步将研究制定新三板战略规划,抓准定位,“一张蓝图绘到底”。同时,提高市场分层的精细化和有效性,实施发行制度改革,满足不同上市公司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近日,保监会在1月27日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中首次提及保险资金投资新三板市场。孙犁表示,将通过持续细致的工作,继续推动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QFII投资新三板市场,为优化市场投融资从源头上引入新鲜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