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沈泉华通讯员刘思园林刘丽芳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官是算各种账的高手,离婚后家庭财产分割也是如此。3月27日下午,一份通过法庭竞价达成的离婚房产调解协议在芦淞区法院签署,一对感情不和的夫妻分道扬镳。

原告小燕与被告小龙结婚。2013年经人介绍结婚后,起初,夫妻感情很好。因为没有孩子,他们过着甜蜜的二人世界。好景不长。小燕发现小龙脾气暴躁易怒,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如果他不同意,他会自己做。就这样,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淡,直到彻底破裂。后来,小燕提起了离婚诉讼。

今年1月,芦淞区法院依法认定两人感情破裂,准予双方离婚。被告小龙支付离婚损害赔偿,依法处理财产分割。
双方对离婚没有异议,焦点是房屋分配问题。一大一小两个房子,分不开。承包商的创新方式是采取法庭竞价的方式,以10万元的差价开始法庭竞价,每次加价5000元。最终,小龙以21万元的差价胜出。双方达成协议:一套两套房子,小龙支付差价21万元。不然小燕能有18万的差价。
事后,小龙带着21万现金来到法院,交给了小燕。离婚案顺利和解,双方无争议。
这位官员说,婚姻法和反家暴法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女方提供的证据,足以认定本案夫妻关系已经完全破裂,故依法准予离婚。《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财产继承或者赠与,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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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