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对光伏发电项目的最新消息

核心提示上证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已下发《关于征求对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函》,就2020年的光伏项目管理政策,向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征求意见。不过,最为关键的明年总补贴额度以及指导电价,仍需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明

上证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征求通知意见的函》,就2020年光伏项目管理政策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意见。但最关键的明年补贴总额和指导电价仍需财政部和发改委进一步明确。

上证报记者在《征求意见函》中看到,2020年将积极支持并优先建设无补贴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平价项目将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在具备并网、用电等条件的基础上实施。招标工作的总体思路、项目管理和竞争性配置方式仍按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执行,竞争性指导价按国家相关价格政策执行。但文件中的几个关键数据仍用“X”代替,尚未明确,包括:2020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户用光伏将使用多少亿元,按照补贴招标项目补贴总额组织项目建设将使用多少亿元。

众所周知,与光伏行业管理密切相关的三个部委是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发改委价格司。其中,国家能源局负责制定竞价政策,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确定指导电价,包括三类资源区指导电价、分布式项目用电补贴、居民用电补贴等相关电价,而补贴的金额和分配由财政部决定。目前,财政部和发改委价格司尚未明确2020年光伏补贴总量和指导电价。

“由于框架不变,各省能源局可参照2019年的经验开展招标前期工作。2020年计划参与投标的项目也可开展相关工作,避免因准备不充分而虚报。”行业光伏专家王淑娟说。

她认为,经过2019年的招投标实践,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熟悉了规则,也有了一些经验。因此,维持现有政策是2020年招标市场平稳发展最有利的方案。

根据征求意见函的要求,相关单位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反馈,这表明2020年新的光伏政策将在2020年1月1日后出台。

原文: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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