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金融部门
8月18日金融领域消息:医保局就《关于开展种植牙医疗服务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引导种植牙和牙冠形成合理价格。种植牙、牙冠在网上购买,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自主选择,按实际购买价格“零差率”销售。

详情如下:
一是规范种植牙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方式。
推进有序种植牙医疗服务的“技术与消费分离”。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种植牙医疗服务,主要采取单独定价的“服务项目+特殊耗材”的收费方式。也就是说,植入成本与植入可消耗系统的价格分开定价;种植牙费与牙科产品的价格分开定价;植骨手术费用与骨粉价格分开定价。目前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计入耗材的情况下,实行“技消分离”时,应通过扣除相关耗材网上平均采购价格同步下调项目价格。
引导种植牙和牙冠形成合理价格。种植牙、牙冠在网上购买,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自主选择,按实际购买价格“零差率”销售。临床主流的全瓷冠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在省内进行拍卖和挂靠,通过竞争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其他材料参照全瓷冠价格挂。国家医保局指导其他省份实行价格联动,限价到网,推进牙冠价格阳光透明。医疗机构自行制造的牙种植体,由医疗机构在材料成本和加工服务的基础上,按照适当的成本回收率自主确定价格和挂网,并与竞争性价格挂网冠的价格关系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规范种植牙价格项目。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整合种植牙涉及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一期种植手术和二期手术合并为种植体植入;牙冠安置服务,包括印模制作、记录和转移颌位、安装和调整基牙和牙冠等。,其被结合到种植体的牙冠放置中;种植牙配套实施植骨手术、软组织修复、种植修复和拔除服务,设立独立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用于复杂的种植手术,如全牙弓修复和种植、上颌窦植骨等。,差异可以体现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上。为保证缺牙修复的准确性,医疗机构利用医学影像等检查手段、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构建虚拟3D模型,制作病变模型或手术引导板,并根据服务产出设立相应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特定牙种植及其他牙修复医疗服务的设立指南,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另行发布。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将于* * 2022年底前发文,规范整合地方价格项目。

二、加强种植牙等医疗服务价格管控。
围绕种植牙全过程做好价格管控。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以单一常规种植为重点,明确全过程价格控制目标,引导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加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管控。单颗常规种植体“检查设计+种植体+牙冠+特殊耗材”全流程价格超过* * * *元的地区,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将全流程价格导入不超过* * * *元的新地区。同时,全流程价格中种植手术和牙冠放置价格要控制在60%左右,检查设计价格要控制在10%左右,比较突出。
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引导。对种植牙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地区,如种植牙费、牙冠放置费、植骨手术费等。,医疗保障部门将在规范价格项目的同时,重新制定并公布政府指导价。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在2022年底前完成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行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的地区,医疗保障部门要按照全流程价格控制目标,在新价格项目发布实施后* *个月内,按照项目指导意见组织各医疗机构重新公布价格,使定价水平与医院等级、专业地位和功能定位相匹配,并定期公布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平均水平。
坚持有升有降,理顺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关系。主要降低群众反映强烈、费用负担重的种植体植入、牙冠植入、植骨手术费用。其中,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明显高于当地民营医疗机构平均价格的,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专项论证,重点降价;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在医院间差异较大的,要督促价格排序最高且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的医疗机构主动回调。颧骨手术、复杂植骨等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的项目,允许与常规种植牙手术价格拉开适当差距。固定义齿、活动义齿等医疗服务价格。与种植牙处于合理的价格关系,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为患者提供适宜的牙齿修复服务。用于拔牙、牙周洁治、补牙等项目。其中以技术服务为主,历史价格较低,价格可适当提高。
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种植牙价格的监管和指导。民营医疗机构种植牙等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质量价格相符的原则,并在明显区域主动公示价格水平,确保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民营医疗机构应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利用虚假补贴或低价宣传欺骗欺诈患者。对区域内种植牙采集报告率高、入选产品利用率高、种植牙费用经济优势突出、评价排名高的民营医疗机构,各地医疗保障局将在官网上展示价格和费用,为患者提供就医指导。

三是精心组织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
建立口腔种植耗材跨省采购联盟。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牵头成立口腔种植耗材跨省采购联盟,各省都要参与。牙种植耗材集中采购坚持招采结合、量价挂钩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运营的总体思路,充分考虑牙种植耗材在生产、供应和临床使用中的特点,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具体采购计划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盟省医疗保障部门制定实施。以一个单位购买一套完整的种植体系统,包括种植体、修复基牙、覆盖螺钉、愈合基牙、转移棒、替代物等附件。
动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原则上,统筹地区参与本次征集的医疗机构数量应占开展种植牙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的40%以上,或本地区提交的需求总量占上年度实际使用总量的50%以上。广泛动员各辖区具备种植牙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组织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充分动员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向医疗机构说明政策要求、群众期待和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分析征收后行业格局和患者就医行为的变化趋势,强调相关配套和监管措施,引导医疗机构在与国家倡导和群众期待的共鸣中获得发展机遇。公立医疗机构医生在民营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且为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督促其规范参与采集。医疗机构需要书面回复是否参加本次聚会。不参加的,要说明原因。
准确填写植入物采购需求。各省组织参与本次征集的公立和私立医疗机构填写种植牙耗材采购需求。该报告包括上一年种植牙耗材的实际采购数量和需求。要求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金额。同时,要前瞻性地考虑种植牙需求增长的因素,确保上报数量准确合理,促进更好地实现以量换价,便于入选企业保障供应。对开展种植牙服务但拒绝报告用量或报告率低于上年度实际用量80%的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其中,上述公立医疗机构的实际收费,在种植体、冠镶手术实行政府管理的地区,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的80%;实行自主定价管理的地区,上述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收费不得超过当地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平均水平的80%。
四、实行种植牙综合治疗收费。
探索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以地市为单位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将价格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