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公然左右招投标

核心提示来源:台海网台海网12月31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近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建设局正式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自2020年12月26日起,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可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定分离”是我市招投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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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厦门日报报道,近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建设局正式发布《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分离”办法》。自2020年12月26日起,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可采用“评标分离”方式。

“评标分离”是我市招标投标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这一新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改革亮点:

将评标与授标分开。

更好的实现择优招标。

所谓“分评”,就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和商务文件进行评审,给出是否合格的评审结论,并提供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预先确定的定标方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式。

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招标人可以自主确定中标人。以往评标委员会以评标专家为主,对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招标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没有实质性的中标权。新的“评标分离”方法将评标与授标分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建设单位负责成立“决标委员会”开展决标工作。它减少了专家过多的权力,将中标权交还给建设单位,进一步落实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解决了过去招投标制度中权责不一致、专家“围猎”等问题。

此外,新方法能有效弥补以往评标定标方法的不足,如择优不足、投标不足等。以往随机确定投标基准价的评标方式容易造成过度竞争甚至恶性竞争和串通,导致投标人无法根据自身实力自由投标。“分评”办法通过对评标流程、要素、投票方式的细化,加强对企业信用、实力、报价的综合考察,有助于更好地实现择优招标,引导实力强、信用好、价格有竞争力的投标人中标,促进建筑市场良性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适用范围:

五大产业同步进行。

包括勘察、设计和施工监理。

将在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运、水利等5个行业同步开展“考核分离”的方式,涵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根据新办法,在评标定标过程中,这三类项目各有考察重点:勘察设计招标项目重点考察设计方案,施工招标项目重点考察企业的信用、实力和报价,监理招标项目重点考察项目管理团队的实力。

据悉,为稳步推进“考核分离”方式的实施,我市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扎实、项目管理经验丰富、经济技术管理实力强的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先行开展“考核分离”方式试点,再进一步总结推广。

互连

“评估分离”

投标手续

1.准备并发布招标文件和校准规则。

2.编制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3.成立评标定标相关机构和监督小组,包括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

4开标。

5.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投标人。

6.评标,确定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不排序。

7.公布校准候选人。

8.明确标准。招标人根据定标方案中确定的各定标要素的定性评分标准或定量评价标准及权重,整理出各投标人的综合等级或得分,并编制定标投票数据。

9.校准。自选定候选人公示期满后7日内,招标人应组织定标委员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定标。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清标综合等级或得分、设计方案等因素,通过确定中标方案的方式,如议标法、抽签法或低价中标法等,确定中标人。

10.确定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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