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8月2日电财政部网站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金融企业要严肃分配纪律,严格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

《通知》明确,规范金融企业收支管理,夯实金融基础,推动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企业要严格遵守财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以成本控制为中心,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减少一切不必要的支出,避免铺张浪费,及时纠正不必要的、不规范的支出。
《通知》提到,严禁金融企业讲排场,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按规定执行招待标准,禁止采购供应高档酒水。金融企业因业务娱乐活动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应当节俭朴素,其主要内容应当是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文化或者体现地域文化。
通知还提到,金融企业要严格规范办公楼管理,禁止违规购建办公楼,禁止办公楼豪华装修和高档办公家具;新的资产配置管理与资产存量严格挂钩。办公楼等资产闲置或出租,符合再利用条件的,原则上不得在同一县级区域内提出新的类似资产申请。闲置办公楼等资产应及时整合利用或处置,避免资源浪费。
二是严格落实履职要求和业务费用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金融企业对下属部门和机构的管理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履职要求和按规定管理业务费用,按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国内出差和出国(境)出差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执行住宿和餐饮标准,严格规范内部各级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差旅、住宿和接待标准。
第三,积极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科学设计薪酬制度,合理控制岗位分配水平差异。企业要积极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充分发挥工资薪酬的正向激励作用,切实落实总部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低于本企业在岗职工、中高层管理岗位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高于本企业在岗职工的政策要求。金融企业要切实履行对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直接管理企业和其他实际控制企业的薪酬管理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金融企业要严肃分配纪律,严格清理和规范工资外收入,将工资收入全部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得在工资总额之外以其他形式支付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支出,实现收入支付的工资化、货币化和透明化。
四是建立健全薪酬分配延期支付和责任追究机制。金融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市场状况、业绩表现、风险承担、薪酬策略等因素,科学设定不同岗位的薪酬标准,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对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员工,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薪酬总额的35%,绩效薪酬根据其业务收入和风险评估情况分期递延。绩效工资的40%以上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以保证绩效工资的支付期限与相应业务的风险久期相匹配,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知》明确,加强金融资产管理,维护金融债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一是对资产风险进行分类,准确合理计提风险准备,真实公允地反映经营成果。金融企业应当加强资产质量管理,进行真实的资产风险分类,定期对各类资产风险分类进行重新审核,真实准确地反映资产质量,不得以无效重组隐瞒资产的真实风险状况。
二是加强不良资产核销处置管理,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金融企业要严格落实“符合认定条件、提供有效证据、存账核销、催收动力”的基本原则,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核销政策。对申请核销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和必要的回收程序,并认真做好对借款人、债务关系人、担保财产的尽职调查,认真查明原因。对因履职不力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失,要按规定确保相关责任认定和追究到位。
三是加强境外投资管理,有效防范跨境资产风险。企业境外金融投资应遵循“依法合规、服务大局、商业运作、风险可控、诚信自律、权责明确”的原则,切实服务国家宏观政策和实体经济,审慎经营,严控风险,廉洁经营,权责对等。任何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通知》指出,要压实金融企业主体责任,准确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通知还指出,财政部门要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

据介绍,上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同日,财政部网站公布,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答记者问,具体如下。
问:《通知》出台的相关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财政部高度重视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近年来,不断建立规章制度,完善制度,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财务制度。但是,金融领域发生的一些风险事件和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一些金融企业存在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收支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在对金融机构的第八轮检查中也指出了相关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精神,按照问题导向原则,聚焦规范收支管理、维护资产安全、落实主体责任等关键环节,着力堵塞漏洞、弥补短板和薄弱环节,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的通知》。
问:通知的主旨是什么?
答:《通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中发现的收支管理不规范、资产风险分类不实、核销后管理不到位、境外资产管理薄弱、核算不准确等问题,,并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金融行为,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一是规范金融企业收支管理,夯实财务基础,促进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金融资产管理,维护金融债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三是压实金融企业主体责任,准确实施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四是财政部门要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
问:《通知》在规范金融企业收支管理、夯实金融基础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一是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金融企业要牢固树立过苦日子的思想,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避免铺张浪费;有效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论坛、庆典等相关活动;严格控制业务招待活动的数量和费用预算,按要求确定和执行业务、外事等公务招待标准;严格资产配置管理,与存量资产挂钩,及时整合利用或处置闲置办公楼等资产,避免资源浪费。二是严格落实履职要求和业务费用管理。企业要按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国内出差和出国(境)出差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落实住宿和餐饮标准,严格规范内部各级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差旅、住宿和接待标准。建立健全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参加车改人员不仅给予公务用车补贴还提供公务用车保障。第三,积极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合理控制岗位分配水平差异。企业要主动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充分发挥工资薪酬的正向激励作用,切实落实“两个不高于”的政策要求,即总部员工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应低于本企业在岗员工,中高层管理岗位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高于本企业在岗员工。金融企业要切实履行对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级直管企业和其他实际控制企业的薪酬管理主体责任,有效平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基层员工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加大向一线员工和基层员工的倾斜。四是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制度和追责追薪机制。企业应当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员工实施绩效工资延期支付机制,确保绩效工资支付期限与风险持续时间相匹配;建立绩效工资回收和扣减机制。对未能勤勉尽责,造成金融企业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损失的从业人员,金融企业应追究其责任并予以赔付。
问:《通知》对加强金融企业资产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一是进行真实的资产风险分类,真实公允地反映经营成果。金融企业应当加强资产质量管理,进行真实的资产风险分类,真实准确地反映资产质量,不得通过无效重组等方式隐瞒资产的真实风险状况。客观评估资产减值损失,及时足额提取各项准备金,增强抗风险能力;客观反映经营成果,不通过人为调整准备金来操纵利润。二是加强不良资产核销处置管理,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不良资产核销前,金融企业应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并实施必要的回收程序;核销后,要落实账户核销和备案管理,继续推进资产保全和尽职调查,建立定期统计报告制度,落实董事会监督职责。金融企业不得通过处置不良资产进行利益输送,不得虚假转移不良资产,掩盖真实的资产质量。三是加强境外投资管理,有效防范跨境资产风险。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决策时应建立“全流程、全链条”管理机制,事前实施尽职调查和可行性论证;要强化全面预算、逐级授权、项目跟踪、风险监控、资产监管和资金管控,落实决策、执行、监控不相容岗位分离机制,防范境外投资诚信风险;进行事后绩效评估,并跟踪结果。

问:《通知》对压实金融企业主体责任、真实完整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一是金融企业要做好会计核算,依法依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根据《会计法》等相关规定,金融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如实记录各种经济行为和交易,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企业应当按照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原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切实履行会计信息质量的主体责任。二是金融企业应当依法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审计,并对其独立、客观的审计意见提供有效支持和保障。企业应当为会计师事务所落实对股东的问责机制、畅通报告路径、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客观发表审计意见提供有效支持和保障;严格执行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轮换制度,防范长期不轮换带来的合谋风险。
问:《通知》对财政部门履行职责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一是督促金融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推进规范有序的金融治理。引导国有金融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金融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二是加强国有股权董事的实质性管理,落实出资人监督机制。国有股权董事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操作指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忠诚勤勉,充分发挥对金融企业和管理层的监督制约作用。三是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审计责任,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第三方监督作用。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对金融企业股东的问责机制,要求承担金融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基于一般目的为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出具适用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审计报告。
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金融风险信息监测,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外溢;及时开展财务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财务造假、内控失效等问题,切实维护财经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