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证券交易规则

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11月2日晚间,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北交所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及31件细则指引指南,自11月15日起施行。此前,北交所已于9月17日发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配套业务指南,于10月30日发布上市与审核4件基本业务规

新华社北京十一月三日电。11月2日晚间,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北交所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及31条详细指引,自11月15日起实施。

此前,北交所于9月17日发布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配套业务指引,10月30日发布了4项基本业务规则和6项配套规则及指引。至此,北交所七项基本业务规则全部发布。

北交所表示,此次发布的相关规则总体延续了全国股转系统选定层的有效制度安排,并根据试点注册制、挂牌公司监管、交易所职责等相关上位法进行了调整优化。

其中交易规则明确,北交所对股票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包括: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退市整理期首日以及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北交所公告,所选楼层的上市公司平移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其股票交易在平移当日将被限制30%,以所选楼层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其之前的收盘价。

根据交易规则,北交所股票可以通过竞价、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通过竞价方式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少于100股。单笔股票交易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采取大宗交易。

会员管理规则主要是为了规范北交所会员的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保障交易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京证券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发布QFII和RQFII证券交易相关业务规则、发行上市审核标准应用要求,继续建设市场体系。同时,将积极开展企业培训、投资者教育、会员接纳等规则实施准备工作,为北京证券交易所顺利开业、平稳运行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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