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记者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云南新时期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具体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效能,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和发布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按照国家要求,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权限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探索农村宅基地建房的“多审合一”。

《实施意见》将原城乡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和原国土部门的“用地预审”合二为一,将原城乡规划部门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原国土部门的“用地批准”合二为一。即由4个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为2项,实现了“合”的要求。

同时,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申报材料和流程。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合并后,申请材料从两者合计15项缩减到10项,精简率为33%,用地规划许可证与用地批准书合并后,申请材料由两者合计14项缩减到5项,精简率为64%。
《实施意见》在全国创新提出将《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专项报告》和《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等论证报告合并编制为《建设项目踏勘选址论证报告》,将踏勘论证、占用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等融入到原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当中,进一步压缩报件材料,减少论证次数,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建设单位组织报件材料产生的成本。
此外,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要求,《实施意见》进一步压缩了行政审批时限。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承诺时限为13个工作,两项审批事项共需26个审批工作日,合并后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共减少16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为62%;原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用地批准书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两项审批事项共需23个工作日,合并后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共减少13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为57%。
考虑到部分项目已按照现行要求准备材料,云南的《实施意见》预留了3个月的过渡期,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原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及用地批准可按原审批权限及规定程序报件或补件。2020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原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批准等行政审批的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组织报件。2020年8月31日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其中之一未取得或超过有效期的,需按照合并方式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突出了过渡期工作保障,确保相关工作平稳过渡。
来源:中国日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