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县乡村振兴局秉承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以衔接资金使用引领促进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构建“3364”框架体系,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个措施加强工作责任。一是坚持党管“三农”,压实政治责任。构建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发挥“一线总指挥”作用,2021年以来10余次主持召开会议调度乡村振兴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实地调研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强化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了《南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各部门责任划分、监督管理等内容;制定了《南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明确衔接资金规模、项目分配安排、重点支持方向、预期效益等事项;制定了《南县扶贫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办法》和《南县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管护工作办法》,明确2013-2020年全县1530个扶贫项目资产均管护单位和责任人,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台账,做到扶贫资产产权清晰,后续管护运营和收益分配使用规范。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压实主体责任。2021年,制定了10项“监督清单”,查处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1件,处理7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问责48人,追缴违纪资金12.34万元。2022年,结合《南县2022年乡村振兴领域监督工作重点》和南县清廉乡村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压实各有关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工作不空档,责任不留空白。

三个明确加强涉农资金整合。一是目标明确,保障项目所需资金足量到位。2022年,以乡村振兴资金为主线,整合财政的综改和县本级预算、农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的涝区和灌区建设、交通的公路建设、组织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等各部门项涉农资金,预计2022年资金投入规模约1亿元,重点投入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治理,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不少于总规模60%,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增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二是主线明确,助推乡村产业兴旺。以项目促进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村民增收致富为目标,按照是否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是否可复制推广、是否与当地农民建立利益联结为标准,对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实施运营的新增产业项目,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标准为二八开,原则上村级投入20%、县级衔接配套资金80%。运营所需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完成。2022年项目库共储备883个项目,开工141个,完工98个。三是抓手明确,打造生态宜居示范区。以湖乡特色、红色经典、农耕文化、历史传承为亮点,每年每个乡镇打造一个能复制、易推广的示范点,原则上每年投入人居环境整治不低于上年衔接资金总量的30%,不足部分由其他涉农资金完成,以点带面,逐年推进,建设湖区特色美丽宜居乡村。

六个原则加强项目选择。一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借助实地审核和召开会议时机,向乡镇和村支两委宣贯政策和资金支持方向,重点用于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特色产业发展,向工代赈工程、劳动密集型企业、解决就业岗位多的项目予以倾斜,提高项目申报的针对性。注重市场主体在项目村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政府只负责引导监督,申报项目、前期建设、日常运营、发展模式等全部由市场主导。2021年衔接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共创造就业岗位9808个,解决脱贫人口就业3012人,监测对象就业155人。二是自主申报、强化审核,积极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包村干部在认真分析本村村情、资源禀赋、资金保障等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出立项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乡镇对村申报的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内容等进行审核。县级部门重点围绕项目内容、入库程序、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科学可行等方面进行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重点关注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情况。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拟入库项目资金保障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出具意见,重点包括市场、环保等风险,经济、生态等效益论证,对于技术复杂、政策性强或涉及法律问题的,组织多部门或专家论证。三是集中使用、连片打造,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产业项目选择时,打破原扶贫资金“撒胡椒面”的分配方式,进一步优化调整资金分配使用,保证资金重点安排用于集中连片、亮点特色等产业项目的打造与升级,优先规模度与示范性,统筹村集体和村民参与度,经济与社会效益、联农带农机制、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带动村民增收就业等指标进行综合审定,强调内生动力激发和村民实实在在收益。四是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积极探索发展路径。按照“一村一策,循序渐进”的发展思路,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挖掘潜力,找准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向和路子,做到“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明山头镇耕余堂村、中鱼口镇中富村、麻河口镇向阳村等通过开展农资、农机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实现村集体经济增长;三仙湖镇上柴市村、茅草街镇灵官洲村、明山头镇安仁村等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下乡投资办厂,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切实增收致富。五是村为主体、集体所有,积极保障资产使用效率。以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为主体,按照“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原则,盘活闲置资产,收回集体零散地,通过整修、租赁、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的办公楼、学校、鱼塘等资产资源,让“死资源”变成“活资产”。六是全面摸底、应贷尽贷,积极加强金融支持。鼓励和支持依靠创业实现就业,组织实施到户类产业帮扶就业项目,对全县所有脱贫户和边缘户开展需求摸底,2021年全县累计投放744笔3666.9万元,完成率249.44%;2022年小额信贷发展目标3720万元,奋斗目标4464万元,5月份已全面启动,已完成421户2105万元,力争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户贷款需求均得到满足,做到“应贷尽贷、全额贴息”。
四个抓手加强项目管理。一是抓好项目绩效管理。项目批复后,督促乡镇落实好监管责任,项目村按时组织开工建设,及时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权属明确到村集体名下,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明确项目绩效目标,落实了跟踪监测、事后评价,并同步上传到动态监控平台。二是抓好项目资金管理及公开公示。项目村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管下组织实施,同步定期向全体村民公开公示建设主体、运营机制、经营主体、维护维修、财务收支等情况。项目村要将村民会议记录、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设预决算、建设前后照片、财务收支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时汇总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并落实好村级项目相关公告公示工作。三是抓好项目监督检查。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对项目前期、中期、后期进行三次监督考核,全方位开展项目资金监督检查。项目初期,到项目村与村支两委、运营团队进行座谈,听取管理方式、运营模式、监督体系、财务体系等建设情况,并查阅资料。项目中期,对设施设备等资产运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查验,并查阅资料。项目后期,对运营效果进行年度考核,重点查看设施设备等资产的维护保养情况、财务资料、群众和村集体经济收益情况。四是抓好基础工作质量大提升行动。按照扶贫资金台账、项目台账、系统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思路,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措施,开展了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基础工作质量大提升行动,按照统一的制式模板,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与建设资料进行规范管理,做到一项目一册,举一反三解决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具体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来源:湖南省扶贫办_精准扶贫】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