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农业现代化的根本是科技现代化。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也是支持农业自主创新、建设现代化农业生产体系的重要保障,该制度的实施实际是对农业传统生产经营与组织管理方式的一次激烈变革,有赖于产业系统的各个参与方协同发展以支撑其顺利转型。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能够在促进科技特派员团队代表的创新技术要素同乡村产业紧密结合、完善生态位适宜度的同时,提高乡村产业生态系统获取更多种类与数量的其他资源的能力,完成对生态位宽度的扩充。推动科技特色产业需求、科技创新项目与金融支持三者精准对接。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资本发挥着不可或缺的要素。针对我国乡村科技创业与金融支持结合的困境,需要金融部门不断创新农业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发挥农村金融在农业产业链发展和整合中的作用,根据农业产业链不同环节的风险和收益特点,设计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加快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进程。
多渠道拓展乡村科技创业的资金来源。
以科技创新引领乡村创业发展,既有农业本身所具有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而且还有技术研发及其推广可能带来的技术风险和应用风险。通常一个农业新品种从研发到广泛推广大约需要6~8年,一项新技术需要3~4年。因此,应多渠道筹集乡村科技创业的资金来源。来源主要包括:一是政策性资金支持。在目前我国各省都设立了科技特派员专项基金的同时,推动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支持“三农”发展,推动乡村科技创业发展,是实现新时代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突破口。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各地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支持种业创新、智能农机、农业信息化、畜禽健康养殖、现代食品加工、生物质能源等领域,引导科技特派员积极开展科技研发。
二是设立科技创业的险种。推动保险机构积极服务“三农”工作,因地制宜设立“科技特派保险”等专项保险,分担科技创业的风险。其重点是要针对基金需求的不同阶段引导不同的基金流向并明确界定基金使用范围。基金的专款专用不仅可以保证投入的充分性,还能够保障基金的透明运转,此外,明确的投入方向也能够对社会资本进行引导,社会资本能够针对自己有把握的领域进行投资,明确投入收益与风险的匹配度,因此对资金可能产生的转化成果具有更足的信心,逐渐形成正反馈循环,从而改善创新企业所处的融资环境。
三是扩大资本市场。为让不同的社会资本更好地以不同形式进入科技特派员融资环境,需要进一步提升股票市场审核的效率与灵活性,完善债券市场及风险资本市场的建设,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建立农业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平台,由政府进行引导,多方合力方便企业获得融资。通过平台宣传新产品、打造新业态、转型新模式,也能够加强科技特派员及其支援的企业与社会资本的沟通,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转向金融科技特派员领域进行投资。
适度扩大科技创业的融资质押范围。

一是开展金融创新服务。对科特派创办、领办或所服务的企业,政府可以加强鼓励商业银行承担服务实体经济的责任,主动发挥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加大对创新企业的金融普惠力度,在贷款数额与贷款流程方面根据创新企业所在的不同融资需求阶段给予相应优惠,对于位于“婴儿期”或“成长期”的企业,可以适当放宽还款期限或采取更为优惠的还款利率,促进更大的科技信贷投放力度,发挥金融活水的领头羊作用。
二是灵活选择抵押替代品。针对科技企业发展的不同周期,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在抵押物的选择上进行模式创新,结合不同的抵押替代品进行授信:如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往往拥有较为丰富的知识产权,此时商业银行可以针对知识产权创设专属估值和认证渠道,让知识产权在发挥质押融资的作用上具有更大效力。企业拥有一定影响力之后,可以通过盘活企业自然资产或发挥品牌效力,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助力。此时,可以鼓励各相关行业协会对企业进行前景研判与专业筛选,对入围企业通过降低授信准入条件、弱化征信手段、降低利率、推出组合产品等办法给予融资支持。
三是创新融资质押担保模式。一方面,银行系统可以考虑政府担保的信用方式,通过政府对科技特派员服务的乡村企业进行合理金融引导,为企业融资过程设立配套的风险补偿机制与融资担保措施,适当承担一定的不良率,以增强商业银行对于贷款的信心,共同维护融资双方所搭建的双边信用体系的稳健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搭建多方协作的“互联网+”合作平台,让包括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产业园区等多样第三方机构参与到信息共享、共建共营的共赢环境之中,共同承担担保中介角色,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通过多方评估与创新组合,多角度疏解、分散融资风险,让创新企业逐渐从对贷款机制的过度依赖中走出,对接多元主体,慢慢参与到更为完善的融资环境中去。
加强科技创业的融资风险控制。
科技特派员融资过程中的风险既可源于系统内部企业产业链的不稳定,也包括外部融资路径中的不安全因素。因此,科技特派员制度融资风险控制可以通过系统内外双方形成合力、协同进行。系统内部企业通过深化自身各大相关生态链的具体运营,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外部管理则给予包括立法、监管等方案在内的其他配套措施,共同作用以降低风险频率。

一是健全风控机制,降低融资风险。农村产业大多存在技术不足、技术开发及保护程度低、技术使用效率低、技术取得和转让难等风险。从企业角度来看,科技特派员除了重视支援乡村企业进行技术与产业的升级,也不能忽视对于企业风险控制机制的建设与完善。从政府角度来看,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完善的审查标准,对需要提供担保的企业进行审查、将审理制度与提供担保的过程分离、与其他担保机构联合承担担保业务等方式降低或转移自身担保风险,并且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业务跟踪机制和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为需要融资的企业提供担保方面的便利,节省企业融资时间、简化融资程序。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及信号传递,便利融资进行。科技特派员工作涉及部门多,除了科技部门的参与以外,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等在科技特派员扎根基层的工作过程中同样起到共同推动作用,有力的信号传递机制不仅能够缓解各部门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风险,还能够提高客户对于企业的熟悉程度,有利于企业提升知名度。因此,可以就科技特派员工作成立专门的平台领导机构,依靠政府间平台建设,整合各部资源,加强完善各地区科技特派员的信息网,共享政策信息和某些专利技术甚至大型设备,有效分摊成本,更好地形成互惠互利的共同体。
三是提升人员素质,形成合作链条。为使科技特派员的创业链条得以多元延展、结构更为完善,不仅可以采取加大教育选拔投入,提高科技特派员的综合素质这一举措,还可以依托多样化合作平台,为科技特派员争取更多基层实践与服务的机会,让科技特派员能够在农业领域不断创新,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确保方案落地。为了提高科技特派员的积极性,还可以借用管理咨询机构与企业对接的模式,即让企业让渡一部分股权和一部分期权作为科技特派员的创业收入,让科技特派员和企业形成稳定的合作链,科技特派员将会产生更大的积极性,而发展势头高涨有利于企业获得公开信任。
结语
以县域为基本单位,根据县域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学科链对接产业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的基本思路,以高效、协作为原则,跨学科、跨部门组建科技特派团,加强金融支持乡村科技创业,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金融机构要把农业科技信贷作为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点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