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是商业活动中通过约束性双边关系的缔结,以达到节约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一种经营模式。
法妞网友咨询:

特许经营的特征是什么?

律师解答:
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是政府将公共事务的经营移交给社会资本。公共事务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特许经营下移交给社会资本管理的公共事务,属于政府应承担的积极职能,即政府在公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公共住房、社会保障、环境等一般社会事务上满足公共需求的职能,可简单概括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由于公共事务的公共性,特许经营的授权方理应是政府。管理公共事务既是政府的权力,也是其义务。公共事务的管理人本应是政府,但在特许经营下该事务由社会资本行使,因此才需要特许。特许经营与该类工程合同的差别是在特许经营项下,公共事务的经营权被委托给社会资本方,而在一般的工程合同中,政府仍是公共事务的经营者。
律师补充:
我国中文所表述的“特许经营”,英文实际上对应两个单词,即franchise和concession。前者是指商业特许经营,主要是指通过连锁经营等方式使用特定商家的品牌、商号等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经营是以品牌许可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关系,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特许人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控制下形成相对固定的商品与服务的分销合同关系。政府特许经营不同于商业特许经营,强调必须维护公共利益,但强调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的平等法律地位,双方以自愿为前提,合同性质属于行政合同,体现出政府对公共服务应履行的管制责任。在实践中,不能将政府特许经营等同于普通商业特许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