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下半场,合规稳定运营是关键!

核心提示去年下半年,随着监管政策趋严、税务合规要求变高、金税系统稽查能力更加完善,税务稽查及监管案例持续爆发,多地税务局全面开展灵活用工平台和发票代开风险排查,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平台企业立即暂停整改和取消委托代征资格。大部分的灵活用工从业者,无论是

去年下半年,随着监管政策趋紧、税收合规要求提高、金税系统稽查能力更加完善、税务稽查监管案件不断爆发,多地税务局全面开展灵活就业平台和发票代开风险排查,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平台企业立即暂停整改并取消委托征收资格。大多数灵活就业从业者,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灵活就业平台,都意识到合规运营的重要性越来越大。

增加的合规要求、增加的合规成本和灵活就业。下半年应该怎么做?

跟上实时政策趋势

前期国家围绕灵活就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监管的不断介入也让宫铃平台越来越合规。然而,监管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反,监管政策会根据情况频繁调整和更新。一旦政策调整,宫铃平台需要相应调整业务内容,否则将面临不合规的风险。

对每一个大的政策进行深度解读,保持深度、理性、严谨的思维,我们认为这才是政策依赖性强的行业的人应该做的。

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和灵活就业大趋势的鼓励下,各地对灵活就业越来越重视,相关政策出台较多。但各地政策不一,大部分地区对此类新兴领域仍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操作细则。对于灵活就业平台来说,选择政策明确、平台运营标准具体的地区落地,会保证业务的运营稳定性。

澄清雇佣关系的本质。

2021年7月,人社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式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将新就业形式分为三种。从劳动关系的角度,看这三种就业类型:

1.劳工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

企业不完全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应当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3.合作/无劳动关系

个人依托平台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并依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1和3是我国劳动法现有的基本框架,分别由劳动法和民法调整,即通常的“劳动二分法”。第二条中“不完全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描述,是第一次出现在我国规范性文件中。

目前,根据政府保护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的政策要求,由于存在“不完全劳动关系②”和“劳动者的劳动管理”,“不完全劳动关系②”应当与“劳动关系①”一样承担就业责任。

所以目前还存在市场空是③——“合作关系”的情况:

1.定价权在灵活的员工手里;

2.灵活就业人员的服务过程不受平台管控。

配备符合监管要求的平台系统。

灵活就业的两个必要条件。要取得合规资质,还需要自建或自有的互联网信息系统,用于灵活就业。在监管趋严的形势下,灵活就业系统除了基本的业务操作功能外,还需要具备相应的涉税基础功能,对监管的数据化、智能化要求会越来越高。

由于灵活就业缺乏统一的制度标准和不同的监管要求,目前市场上存在各种灵活就业制度。2021年,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共享经济灵活就业服务规范》、《共享经济灵活就业平台管理规范》、《共享经济灵活就业服务平台技术规范》,从多个角度全面为湖南灵活就业平台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明确指导。

其中,平台技术规范对灵活用工制度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系统具备实时交易、在线签约、实名认证、众包任务、财务、开票、报税等功能。除此之外,对系统的大数据风险控制有具体要求:需要具备身份识别、年龄识别、业务风险识别、交易额度识别等功能。可见,灵活就业制度的监管正在逐步走向严格化、数字化、智能化。

构建全方位、更智能的风控体系

在灵活就业的前半年,由于部分灵活就业平台合规意识不强、内部风险管控不完善、风险管控流程不完善、缺乏固定的风险管控人员或团队,直接导致自身经营出现严重问题,面临各种不合规风险,给行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鉴于灵活就业园区的运营经验,我们建议对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控,主要关注以下几点:

1.严格准入机制,“提前调整”控制准入风险。

从海南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对互联网灵活就业平台和零工服务平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到湖南省税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互联网平台经济税收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各地都对灵活就业平台应具备的能力和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平台能力上,首先,灵活就业平台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场景要符合灵活就业的基本范畴。也就是说,灵活就业平台本身要做好自查工作,设立准入机制,因为一旦不符合灵活就业条件的行业或个人准入,将给平台带来严重风险。

2.需要具备涉税风险管控能力,湖南优势突出。

其次,政策还要求灵活就业平台具备一定的涉税风险管控能力。因为在灵活就业过程中,企业和个人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就是财政风险。而这恰恰是湖南的优势。在湖南,根据税务机关的明确指导和灵活就业标准文件的明确指引,严格执行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的风险提示和控制,更加保障灵活就业平台的合规性。

此外,还应具备较强的涉税风险管控能力,强大的专业财税审计团队,对灵活就业平台的业务规范进行合规指导,识别灵活就业业务的税务风险,事前和过程中提出防范建议。帮助灵活就业的企业和个人实现财税合规、健康发展。

3.通过业务材料、支出凭证等,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京信会全程控制和验证。

要求政策性灵活就业平台要有强大的信息系统平台支撑业务流程,能够详细展示灵活就业业务全场景和交易环节全过程。

建立业务真实性验证闭环,坚守合规底线的关键。业务真实性证明材料也是支持企业所得税支出和扣除合法性的重要证据。因此,业务真实性材料的留存非常重要。在这方面,一个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对于灵活就业平台实现整个业务流程是有据可循的。通过身份验证、雇佣关系定义、任务流程管理、银企互联、凭证记录等方式,对整个灵活就业流程进行验证,四个流程一致。

严控灵活就业全过程风险,确保业务真实合规,保障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双方权益。

4.业务审批制度化、流程化,强化风险控制意识。

建议根据国家政策和湖南省的政策文件,建立一套完整的灵活就业园区风险控制体系。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入手,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电子化的审批流程,实现:所有审批资料、文件由企业留存,管理人员的报告记录全部留存。

并建议灵活就业平台加强一线业务人员的风控识别能力,建立风控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制约机制和相应的处罚机制,通过绩效奖金、内部通报批评、辞退等方式进行处罚。在不同的层面,从而强化内部风险控制的意识。一旦某项雇佣出现不合规现象,企业可以立即还原事实,证明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等。按照公司制度有正常审批,对管理人员的欺诈行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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