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

核心提示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指出,把支持灵活就业作为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坚持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和规范有序并举,顺势而为、补齐短板,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强化政

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指出支持灵活就业是稳定就业、保障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市场引导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规范有序。要顺势而为、弥补短板,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加强政策服务供给,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力,鼓励自主创业、自主创业。

意见,鼓励发展个体户。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和登记服务。引导劳动者以市场为导向,依法自主选择经营范围。鼓励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改造、风险低的小型经济实体。支持各类专卖店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商业资源供给。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自主创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意见还提出,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政策扶持,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非全日制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个体户、非全日制、新型就业形式是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增加就业收入的重要途径,在拓宽新的就业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为全面强化稳定就业措施,落实保障居民就业任务,现就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支持灵活就业作为稳定就业、保障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坚持市场引导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规范有序,顺势而为,补齐短板,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加强政策服务供给,创造更加灵活的就业机会,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力,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全力以赴稳定就业大局。

第二,拓宽灵活就业的发展渠道

鼓励发展个体商业。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和登记服务。引导劳动者以市场为导向,依法自主选择经营范围。鼓励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改造、风险低的小型经济实体。支持各类专卖店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商业资源供给。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自主创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增加兼职就业机会。落实财政金融等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促进兼职人员集中的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建筑装饰等行业升级扩容。提升养老、托幼、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行业的就业能力。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政策扶持,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非全日制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支持发展新的就业形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网络零售、移动旅游、网络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网络娱乐等行业,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和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设定合理的监管规则,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减免服务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

第三,优化自主创业的环境

加强审批管理服务。开通行业准入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在政府指定的地点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和日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不需要许可的便民劳动活动,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加大“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力度,引导职工规范有序经营。

取消部分收费。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建立公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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