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理利用跨境资本,保持适度的宏观经济杠杆率
跨境资本流动与实体经济部门的杠杆率密切相关。跨境资本流入可以缓解融资约束,提高宏观杠杆率,包括家庭杠杆率、企业杠杆率和政府杠杆率。但是,经常项目和跨境资本流动的变化也会带来过高的杠杆,过高的杠杆率会带来融资风险。因此,为了保持经济稳定持续增长,杠杆率需要保持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适度的杠杆率是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正常经营不可或缺的,也是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在判断杠杆率是否符合适度标准时,不仅要分析杠杆率的绝对值,还要考虑其波动性。

如果杠杆率偏高且处于稳定状态,风险概率可能不会相对较高,但杠杆率在快速上升时必须高度警惕。同时,国家的偿债水平、汇率水平、经济发展速度都可能对杠杆率的适当性产生影响。为了渡过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国内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更加激进的政策。在经济发展的刺激下,地方政府和企业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债务水平。因此,2016年以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在尝试调整政府债务增速,弱化企业的杠杆作用,取得了理想的效果。宏观杠杆率增速继续下降。然而,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我国政府再次迎来了一波杠杆率的持续上升,甚至达到了历史最高点。
当前,在保持总杠杆率稳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调整政府、企业和居民的杠杆结构。资产负债率低的民营企业可以适当加杠杆,激发经济创新活力。为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去杠杆,不断完善货币政策、信贷政策、金融监管“三位一体”的金融监管政策框架,当前要特别注意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分三类来看,我国企业在去杠杆过程中采取市场化方式,主要包括:清理僵尸企业、债转股、并购。政府降杠杆主要从地方债和实体两方面入手,对地方债分类处理;在项目建设中,积极引入PPP模式,由政府牵头,社会资本参与。目前我国居民杠杆主要集中在住房贷款上。银行加强了对住房贷款的审查和限制,利用利率进行调整,并在政策层面构建长效机制。
从宏观层面来说,为了长期保持稳定的宏观杠杆率,并且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应该提高跨境资本的利用效率。同时,要注意控制跨境资本的合理流入,既要保持人民币汇率水平稳定,又要促进实体和金融同步发展。抓实体经济,保持企业创新动力,出僵尸企业,出债务;加强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资本市场的规范性和开放性,注入发展活力。
第二,加强跨国公司的融资风险管理。
从第六章和第七章的分析可以看出,要将企业的杠杆率保持在适度的范围内,同时要防止由于企业杠杆率过高导致违约风险上升,进而导致系统性风险的产生。加强跨国公司融资风险管理,可以有效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保持宏观杠杆率在适度范围内,有利于一国金融安全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增强跨国公司的融资风险意识。
原始资本在其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条件中有其特殊性。跨国公司的融资过程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有些风险甚至会对公司造成致命的打击。为规避风险,应积极引导跨国公司的管理者增强融资风险意识,将风险管理作为公司发展的战略要义。借鉴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国际化经营的成功经验和惨痛教训,利用好风险管理金融工具,提高融资活动的规范性管理。
建立融资风险预警机制。

防范风险,关键是要准确识别风险。跨国公司要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做到专业高效地识别和预测风险,第一时间发出预警信号,然后根据具体的风险类型和风险采取积极的规避措施。具体内容有以下几点:第一,建立融资风险评估方法体系。跨国公司应对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融资风险进行分类评估。针对相关国家跨国公司的外部融资环境,选择合适的风险评估和分析方法,增加判断融资可能面临的风险类型和大小的准确性,并在此基础上选择相应的风险管理工具。第二,完善融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完善的融资风险控制方法体系。
跨国公司在海外国家的经营活动必然会涉及当地的融资业务,因此提高融资风险防控能力至关重要。在各种融资过程中,跨国公司需要提前预测风险,准确识别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风险防范措施,消除或减少风险损失。公司应针对政治风险、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不同特点,考虑跨国公司所处的国家环境,形成完善有效的融资风险控制方法体系。
提高融资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
跨国公司在海外相关地区投资经营,人才是必须的,尤其是熟悉当地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人才。人才情况决定了公司应对财务风险的能力。为长远发展,公司应加大对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素质的投入,培养专业知识丰富、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就中国而言,跨国公司缺乏风险意识,尤其是在国际业务领域,对风险的预测能力相对较弱,缺乏能够应对跨国融资复杂环境的风险防控预案。因此,对于加强跨国公司的融资风险管理,上述建议也适用于中国的实际情况。
第三,加强国际资本流动管理和风险防范。
跨境资本流动规模的增加将对国家虚拟经济的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然而,一国金融的稳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国际资本流动的管理及其防控风险的能力。在实践中,应立足我国实际,尊重国际惯例,不断优化和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
一是做好政策组合,调整经济政策工具的正确顺序。面对外汇市场的巨大冲击,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政策的积极作用,维护外汇市场的有序发展。也可以协调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采取组合货币政策工具的做法,使货币政策体现出应有的传导价值。对我国而言,应继续改进和完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和风险防范。
二是当宏观政策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可以优先采取宏观审慎措施,加强资本流动管理,加强跨境风险防范,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定运行。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完善政策体系框架。为应对银行在跨境交易中可能遇到的系统性风险,应预留充足的风险准备金,实行动态贷款损失拨备制度;通过采取周期性的货币错配和敞口限制措施,控制流动性覆盖率,降低银行外币贷款的风险权重,调整外币敞口头寸,可以减少期限错配、货币错配或杠杆率错配等问题。另一方面,加强监测预警和评估体系建设,开展跨境资本流动高强度冲击压力测试,构建前瞻性监测预警指标体系。

第三,
微观监管要加强。
。确保微观监管政策能够在跨周期中保持一致性和稳定性,为市场主体的各类贸易和投资提供便利化和自由化支持。同时,要坚决依法合规,杜绝虚假交易,取缔地下钱庄,保持外汇市场健康有序。首先,做好行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零售市场的虚假宣传、虚假交易或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确保信息披露到位、自由选择和公平交易,切实维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外汇批发市场的内幕交易、不正当竞争、非法操纵等行为,也要加强监管,对偷税漏税、洗钱或恐怖融资等行为要下地狱。其次,做好微观审慎监管。所有的监督工作都要体现出来。
“风险导向”的根本原则是高度重视市场中的期限错配、货币错配等潜在风险,完善监测体系,明确监管指标,将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工具相结合,增强外汇审慎监管的有效性。
第四,加强资金流管理,充分发挥监管合力。央行应牵头制定完善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银行业和保险业管理机构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实行审慎监管制度;外汇市场监管和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可由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此外,要加强本外币一体化监管措施的落实,实现银行、保险、证券、外汇等领域的信息共享,避免重复监管或监管漏洞,将监管效果落到实处,增强监管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