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主要话题是企业常见的七大法律风险之一:企业设立和终止阶段的法律风险点有哪些?如何管理?具体来说,主要有三个内容,因为考虑的篇幅比较长,所以分为三个具体的条文。本文为第一篇,主要深入探讨企业在设立阶段的法律风险点及具体应对建议!
经过八年的市场营销,先森先生现在致力于解决企业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他以营销起家,忠于法律。他始终坚信,法律在保证企业良性运行的同时,也能创造营销价值和利润。这将是法律服务价值在更广维度上的延伸,甚至是未来法律服务行业的核心优势。欢迎更多需要帮助、合作和服务的朋友前来咨询交流,共同成长进步!

文|先说说森之前的法律
1.企业设立和终止阶段的法律风险点
企业设立和终止阶段的法律风险是企业常见的七大环节之一,主要包括三大内容:
1企业的建立阶段
我们需要明确企业注册地、股东资格的法律认知盲区、设立筹备阶段的债务纠纷、投资回报、认缴制的法律潜在风险;
2企业投资纠纷
出资缴纳所涉及的主要股东如何保护债权、出资、股份比例之间的法律关系,抽逃出资涉嫌犯罪案,非出资财产权利贬值,用于激励员工的干股问题;
3企业的终止阶段
股东利益受损时如何要求解散公司及时止损,出现僵局时如何解散,清算合规流程,解散公司,恶意撤销,有什么法律后果;
创业第二阶段的五个风险点
我们往往不会在意这个注册点,因为公司注册时使用挂靠的方式也是常见的商业行为,在没有法律事件发生前看似没有影响,但一旦发生,就失去了第一步的主动权。最常见的就是法院会签收不到交付信息,也不会有法院判决书。所以,先森先生在服务过程中,经常听到很多企业主一审不知道,法院公告后还是不清楚。所以我们需要明确企业的注册地在法律上。
1)诉讼管辖的确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管辖一般原则,原告为被告,即被告为公司时,被告所在地为公司住所地;法院将诉讼文书送达至工商登记中显示的公司住所地;
2)合同债务的履行地: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不明确,没有补充约定,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不能确定的,支付货币的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其他物的履行地为义务履行地;
3)公司住所地决定公司的行政管辖:公司由当地政府管理,也可享受当地行政区域的优惠政策;
现实中,如果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同,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处罚?如何预防?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未登记的,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罚款!
为避免法律处罚,建议公司注册地仍应安排人员驻守或不定期到公司注册地查看邮件。一定要注意注册地是否有法院发的传票,以防被告不知情!
很多人都有一个致命的错误:只要我把注册资金和投资款交给公司,我就认为我成了股东!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权利!也就是只有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
有人质疑,双方有明确的投资协议,大家都认可他们是公司经营中的股东,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也有发言权和决定权。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有力证据!这里,一定要!一定要!一定要记住下面这段话:
股东的外在体现是工商局打印的企业登记基本信息中出现的出资人姓名。如果公司的股东名册上没有登记,工商局打印的企业登记基本信息上也没有自己的名字,那么即使你对公司进行了注资,也不一定能成为合法股东!否则一个纠纷无法有效证明,最多可能就是借钱给人开公司!
其中,公司设立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工商登记档案中的记载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据!另外,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收集公司的盈余证据,也可以更有效的证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会对注册资本盲目理解。反正现在是订阅制。注册资本越大,公司越有实力。公司的经营实力不仅仅取决于注册资本的多少。虽然成立时不一定要立即缴纳,但不代表股东不需要承担股东责任。股东还是需要按照其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公司成立阶段,总是需要租用办公场所。公司成立前已经发生的报名费、购买或租赁办公家具、招聘前期人员工资发放等费用。在许多情况下,股东作为个人自然人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法律后果:
1)由于新公司尚未取得营业执照,尚未开始经营,股东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支付费用的,公司成立后,债务转移到公司,股东支付的费用计入公司费用;
2)以后不能成立公司的,债务由发起设立的股东分担,部分股东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发起股东按照约定的份额比例分担;
实践中常见的纠纷是,发起人在收到其他股东的资金后,用与部分股东的资金准备公司期间的投资事项,事后公司未能成立,又没有相应的钱返还给股东,造成股东的损失;
因此,除非是出于商业利益等迫切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前,应尽量避免签署与期货相关的合同或以个人股东名义发生费用,当然签署办公室租赁合同除外;如果无法避免,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要求所有发起股东签订合同,以避免将来公司无法成立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并可要求所有发起股东承担清算的连带责任!另外,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时收取的投资款不得挪作他用,要承担返还甚至支付利息的义务!
目前公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规定发起人或者投资人在公司设立阶段单方面要求返还出资如何处理!
但从法律上讲,公司并未成立,发起人和投资人都不是公司的股东。在投资协议中没有特别约定不能返还投资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单方退出,要求返还投资;
因此,建议公司的设立涉及发起人或投资人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设立时间较长,期间发起人或投资人可能会退出计划。但是,如果投资协议未能对这一问题做出预判和约定,他们之间就会产生纠纷。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公司设立期间任何一方退出的赔偿责任,也可以通过投资协议明确约定禁止退出投资。
公司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保留相应的票据或支出凭证。发起人或投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提出提取并返还投资款时,保留合同的发起人或投资人可以凭具体票据和凭证证明实际发生的费用,并据此扣除返还的投资款!
2013年12月商事登记改革后,注册资本无需实缴,可能导致公司形同虚设。股东只需申报,无需实缴注册资本。当出现要求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法律纠纷时,股东不会实际补足出资。基于此,做生意的风险会增加。所以不能只看公司的注册资本,更要关注公司的真实实力。我们绝不能受工商注册中高额注册资本的影响。
这里要记住一点:虽然注册资本不需要缴足,但是股东还是按照认缴的金额承担有限责任!
根据对广东市场的调查和服务,最适合中小企业的常年法律服务可以以最佳的性价比规避风险:
1)服务内容的重点:
合同管理:在合同起草、修改和解决合同纠纷方面提供专业咨询和帮助;或者书面和修改的合同数量在3-5份,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足够了。原因是适合自己业务类型的合同基本相同,更多的是主体和一些适当调整的要求。一套适合自己业务的专属模板基本可以满足需求,除非是业务非常多元化的企业,可能对合同数量要求比较高。我们更需要的是,既然有了律师,就要学会如何评估合同的法律效力,注意事项!
劳动管理:为企业设计员工手册、修改劳动合同模板、妥善处理裁员等各种劳动争议提供专业咨询和帮助;
应收账款管理:协助企业制定催收计划。目前我们在这里结合了传统律所没有的技术和理念:智慧法院的大数据系统,保证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在财产线索方面可以在传统法院进行深度查询和精准定位!能保证对其真实付费能力和找人能力的科学评估!
发律师函:一般数量在3件左右,比较符合中小企业的需求;
即时咨询服务:一般问题可即时解答,较难的一般需要2个工作日左右;

2)预算及服务方式:正常情况下为8000元。在这样的预算下,律师很难提供及时的上门服务。但是,在我们的服务过程中,有这样一些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一般我们都是由律所主任作为专业人士来支持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律所主任相当于正常公司的CTO,然后每个月可以有专业的法律人上门。这个法人不是一般的业务或销售人员,而是具有基本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每月上门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现状,有效评估现阶段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企业主来说,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学到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识。传统的服务方式可能更多的是在微信群里,有问题才会选择咨询,所以很多企业主会觉得这个钱还是不值!
3)目前企业的商业模式和所选律师事务所的优势评估:律师一般都是按照领域细分精耕细作的。一些做得好的律所,基本都会有不同领域分工、深度合作的付费律师。但是,最好的高薪律师,如果经济纠纷比较多,在选择律所的时候最好特别考虑是否有财产线索方面的经验!
比如我在任职期间,会及时关注一些先进的技术和工具,尤其是智慧法院的大数据系统。在财产保全或执行阶段,合法合规可以通过中国银联、美团三大运营商深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举个简单的例子,一般法院考虑到司法成本,基本都会查封或者冻结银行卡,但是如果对方提前购买了证券或者基金产品,就查不出来了。通过这个系统,我们可以深入的发现这些痕迹,及时的保护申请人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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