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申报!贵州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核心提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安排部署,现就创建有关事项通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部决定建立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创建内容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链标准体系。以产品为主线,以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融合发展为目标,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标准梳理、对比分析和跟踪评估。按照“标准落实、缺标准补、低标准提”的原则,加快原产地、品种和种质、投入品质量控制、产品加工、储运、包装标识、分级、品牌营销等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努力构建布局合理、指标科学、相互协调的现代农业产业链标准体系。

根据标准提高基地的生产能力。建立健全基地标准化体系,落实激励机制。支持基地对生产、加工、储运、保鲜等环节的设施设备进行标准化改造,改善标准化生产条件。推行绿色生产技术和生态循环模式,制定与技术模式相匹配的标准综合体,编制简明易懂的模式图、清晰的纸张和风险管控手册。建立标准化专家队伍,开展标准宣传和实施培训,推动标准程序“进企业、入户”。构建产销一体的全链条生产运营模式,提升各环节数字化、标准化水平。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环境和投入品管理。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养殖操作和养殖药物记录,建立基地内部检查员队伍,落实自控自检要求,规范承诺履约证明发放。实施质量追溯和信用管理,推进信息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基地日常巡查和检查,鼓励基地设立标牌,明示养殖品种、地理范围、技术模式、责任主体等内容,推进质量安全宣传。

打造优质绿色农产品。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等农产品为重点,培育优质绿色农产品。建立农产品营养品质指标体系,开展特征品质指标检测评价,推进分级和包装标识。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加强农批、超市、电商、餐饮、集中采集等单位与基地对接,培育专业市场,建立健全优质优价机制。

提高辐射带动效应和综合效益。支持基地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和订单农业的模式,通过统一品种、技术和管理,促进区域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升级。开展生产全过程专业化技术服务,将小农户纳入标准化生产体系,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成果。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标准化领军主体,推动标准与产业、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组织和管理

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先创建、后认定、后推广”的方式,由农业农村部择优认定并授牌。

创建一个委托人。示范基地采用“基地单位+技术单位+主管单位”的联合创建模式。原则上由基层单位牵头上报。基地可以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园、产业协会和联盟、科研推广机构等。技术单位是具有较强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示范推广能力的相关科研推广单位;主管单位为基地单位所在地的市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在政府统筹指导下,鼓励一批在全产业链各环节具有优势的主体联合申报。

申请的基本要求是:一是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用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二、所选主导产品应符合《贵州省特色主导产业目录》或属于食品类。原则上种植规模不低于5000亩,畜禽养殖不低于5万头猪当量,养殖面积不低于3000亩。地理农产品和其他地方农产品可适当放宽。三是申报基地产业布局合理,覆盖产、增、销全链条,总产值8000万元以上,初级生产比例不低于40%。四是申报基地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主体及其产品已纳入相关追溯平台管理,实行达标承诺制度,取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证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五是已经具备良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技术团队,基地示范带动力强,促进小农户按标准生产。

优先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相关主体、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产业强镇、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贫困县、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

创建步骤。主题应用。参照《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技术导则》及相关建设指南,创建者填写申请表,制定示范基地创建方案,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材料应当包括申请表、创作方案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县市审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提交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根据评价指标表选择2-3个学科,推荐申报材料,于2022年9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省推荐。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专家对各市农业农村部门的创建者进行评审推荐,并根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第一批示范基地指标向农业农村部推荐。

监督管理。示范基地由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抽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定期报送示范基地进展情况。经认定的示范基地应在显著位置标明示范基地标志,并明确责任。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符合相关评估要求或有违法行为的,省农业农村厅将提请农业农村部撤销其“示范基地”许可。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实施。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严格建立标准和申报程序,做好动态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加强指导。基地所在市县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集约要素资源,完善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技术支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开展标准综合体的编制、宣传和实施、技术指导等工作。,积极对接农业科研院所、高校和相关技术单位,加强标准制修订的指导和协调,强化标准综合体应用,推进政、产、学、研、推广、应用一体化的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统筹相关支农政策、项目和资金,对列入创作名单的创作者给予优惠和重点支持。鼓励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工业强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项目与示范创建统筹实施。

加强宣传和发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示范创建的宣传发动,凝练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打造一批整体推进两个“三品一标”的发展模式。要分析总结开展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功经验,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成果和典型经验,帮助示范基地扩大影响力,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唐徽州;联系电话:0851-85280922。

附件:

1.现代农业产业链标准化指南

2.示范基地申请表

3.示范基地创建方案

4.示范基地评价指标表

附件1-4

贵州省农业和农村厅

2022年7月26日

来源:贵州农业农村厅网站

编辑孙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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