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系统”价值链分析

核心提示公司竞争优势来源现在已经不只局限于公司本身的基本经营活动了,因为公司的竞争不再是公司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竞争,而是“公司系统”的竞争。“公司系统”就是以公司为中心,囊括公司上游的供应商和下游的经销商、客户,一个有机整合的体系。“公司系统”的竞争

公司竞争优势来源现在已经不只局限于公司本身的基本经营活动了,因为公司的竞争不再是公司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竞争,而是“公司系统”的竞争。“公司系统”就是以公司为中心,囊括公司上游的供应商和下游的经销商、客户,一个有机整合的体系。

“公司系统”的竞争,可以说是一群公司对另一群公司的整体竞争。在这一竞争理念下,上市公司对供应商和经销商的整合、协作能力,每一家供应商和经销商相对于竞争的“公司系统”的相应供应商和经销商的竞争优势和效率,都会决定“公司系统”是否可以最终获得竞争的优势。

一般来说,公司在供应商方面的紧密协作更多地是为了实现成本的节省,而公司在客户、经销商管理上的创新更可能产生较强的竞争优势。

格力电器和娃哈哈就是很好的例子。2004年,在其他家电公司都受制于国美、苏宁的强势,不得不接受苛刻的商务条件时,格力电器敢于与国美、苏宁对抗,建立自己紧密管控的经销商体系和专卖店系统,奠定了其后10年的领先优势。

反过来,从国美和苏宁的例子也可以看到,对供应商、客户强加过于苛刻的商务条件,而不是从“公司系统”的角度来平衡发展,也是不可持续的。

娃哈哈也是早在1994年就开始建立“联销体”的销售模式,基于让营销链中的每个人都有钱赚的理念,通过与经销商结成利益共同体的“联销体”模式,达到了其他快消品公司无法比拟的分销深度,其产品几乎覆盖中国的每一个乡镇,获得了极大的渠道竞争优势。从选择投资标的来看,理想的有竞争优势的“公司系统”应该有以下特征。

公司的供应商都是行业的龙头公司,公司与供应商有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通过联合开发、厂中厂等形式,形成效率和成本的优势。

公司对客户、经销商形成利益共同体关系,公司对经销商有很强的管控能力。

公司及公司上、下游的供应商、客户都可以获得合理的利润,没有一方对另一方强加特别苛刻的商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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