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与出质

核心提示站在企业层面分析,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需要扩大生产力和研发力度,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股权质押便成为其获取资金,扩宽市场的手段之一;站在市场层面,经济发展进入新高度,企业面临转型变革的新历史阶段,要变革就需要有资金支持,而对

在企业层面,企业需要扩大生产率和RD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并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股权质押已经成为获取资金、拓宽市场的手段之一。

在市场层面,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高度,企业面临转型变革的历史新阶段,需要金融支持。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低门槛、高现金流的股权质押成为他们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时的首选。

从控股股东的角度来看,股权质押可以使其在不转移控制权的情况下获得市场股价波动带来的利益,从而达到套现的目的。

那么站在出质人的角度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01确保合理的所有制结构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经常出现控股股东异口同声的现象,不利于公司战略的制定和执行。

一般来说,合理的股权结构可以增强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资本运作能力。通过构建合理的股权结构,可以达到股权制衡的作用。通过削弱控股股东在公司中的绝对控制权,公司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但同时要保证股权不是绝对分散的,过于分散的股权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

公司可以强化中小股东参与决策的权利,通过提高控股股东参与决策的积极性来达到监督控股股东的目的。

同时,在保证现有股权结构的同时,可以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来提高股权结构水平。与控股股东相比,外部投资者多为金融机构,对财务数据和公司发展更为敏感。如果控股股东进行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金融机构会更加敏感地捕捉到相关信息。

除了金融机构,企业还可以引入更多的个人投资者,扩大少数股东的数量,起到制衡控股股东的作用。此外,企业还可以向少数股东提供股权激励。通过这些措施,改善公司股权结构,减少股权质押对公司价值的负面影响。

02加强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融资行为的管理。

根据数据库,股权质押率超过50%的公司数量从2016年的66家增加到2020年的173家。可见质押规模逐年增加。

随着质押规模的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也可能成比例增加。从前面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出,质押比例与付费动机空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股权质押虽然使股东失去了部分现金流权,但控制权并没有改变,增加了他们占有公司资产的动力。因此,公司应设定控股股东质押率的上限。

同时,公司可以根据质押率采取冻结相应比例控制权的措施,减少控股股东通过两权分离谋取私利的动机,防止其关注眼前的短期利益而放弃长期战略投资机会,从而造成公司价值下跌。通过这一措施,可以减少控股股东在类似时间点大规模质押股权的行为。

为了防止控股股东在公司特殊时期即资产重组时通过股权质押谋取私利,公司可以将股权质押限定在一定期限内,这样可以将潜在的经营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较低水平。

根据数据库中的信息,相对于主板,创业板较少出现循环质押,即新解禁股份的再质押,但也要警惕这种行为对公司价值的不良后果,对解禁股份设置冻结期,防止质权人权益受到侵害。

对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后获得的现金,公司应建立相关跟踪机制,防止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后获得的现金被用于投资其名下的其他子公司,无法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使公司面临财务危机;或者控股股东获得的现金没有用于业务发展。

03加强股权质押的信息披露

从现有的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只要求企业披露股权质押情况,而没有要求披露质押所获现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东股权质押公告格式》,对创业板股权质押信息披露格式作出如下要求:

第一,股权质押相关信息。

二是要明确已冻结质押股份的股东名称,是否为绝对控股股东,冻结股份占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是明确当控股股东质押部分股价跌至平仓线时,应严格披露该风险对公司控制权可能产生的影响、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和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同时保持持续关注。

即便如此,外部投资者仍然不像内部管理者那样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即使建立了资金流向的跟踪机制,也没有强制披露资金的用途,只有部分公司公布资金流向。同时,由于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股权质押的详细信息只掌握在少数股东手中。

通过对2016年至2020年公布资金流向的11510笔股权质押分析发现,85%的控股股东质押股权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具体用途包括补充质押、偿还债务、担保和补充流动资金;15%的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用于个人融资。

此外,还要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当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产的动机增加时,由于处于信息终端,可以利用其地位优势向外界传递虚假信息,隐瞒其占用资产的行为。

企业可以从外部引入非利益相关者来制衡控股股东的信息优势;需要对外披露的信息将由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核查,防止虚假信息披露。

关于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司应在股价跌破警戒线,或即将跌破警戒线,以及控股股东部分股权已被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防止股东在明知公司财务状况不佳的情况下,继续质押其剩余股份,将风险转移给质权人。

导致公司财务状况下降的事件应及时准确披露,以保证质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04加大股权质押处罚力度。

深交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至2020年,创业板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违法处罚案例共20起。主要处罚措施包括下发监管函、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

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股权质押的违约成本更低,这使得股权质押带来的高收益与违约带来的低成本之间形成了较大的悬殊。控股股东会铤而走险,选择高风险高收益的股权质押来获取现金。因此,应加强股权质押的惩罚力度。

首先,可以提高罚款额度,根据股权质押的现金划分不同级别的罚款;其次,对严重违规的除了批评督促,限期整改,并采取终止相关业务等措施。最后,违规频率高的公司将被司法机关直接处理,其融资行为将得到根本规范。

05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

目前股票质押频频雷人,内控缺失是主要原因。根据迪博-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平均值为625.614,与最高值879.89相差较大,说明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没有得到有效设计和执行。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在控股股东质押股权之前识别出该行为的潜在风险,并通过对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融资能力的了解,判断质押行为是否必须进行。

如果风险评估的结果显示这种行为会给公司带来不利的影响,你可以在这种行为开始之前阻止它。

质押期间,内控对控股股东进行评估,识别其是否会将资金用于公司发展,同时结合信用评估结果,设定最高质押率和最长质押期限,防止控股股东在股价下跌时将公司经营风险转移给质权人,侵害质权人利益。

为了保证内部控制能够对股权质押和公司价值起到调节作用,需要保证内部控制在公司中的独立地位。

除此之外,为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我们还可以完善奖惩机制,使内部控制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发挥作用。同时,要保证内控部门人员的相对独立性,不与控股股东成为利益相关者,防止串通舞弊。内部控制还可以通过调动中小股东监督控股股东的积极性,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减少股权质押对公司价值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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