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项目应当以总额列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费用、损益项目的金额不能相互抵销,即不得以净额列示,但企业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一个企业欠其客户的应付款不得与其他客户欠该企业的应收款相抵销,否则就会掩盖交易的实质。再比如,收入和费用反映了企业的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是企业经营成果的两个方面。为了更好地反映经济交易的实质,考核企业的管理水平,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收入和费用一定不能相互抵销。
以下三种情况不抵消:



一组类似交易产生的损益以净额列示,不得抵销。例如,汇兑损益应在净额基础上报告,而出于交易目的持有的金融工具的损益应在净额基础上报告。但是,如果相关得与失很重要,则应单独列报。
或者资产和负债项目以扣除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列示,不抵销。例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实质上是指资产价值确实发生了减值,资产项目应当以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以反映资产当时的真实价值。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通过显示同一交易的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可以更好地反映交易的实质,不予抵销。例如,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应报告为处置收入扣除资产账面金额和相关销售费用后的净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