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信用信息主体系统

核心提示河北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指市场监

推进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

长城网津云客户端讯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效能。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采集企业信用信息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对依法注册的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监管的活动。

《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目的、职责分工、分类标准、差异化监管等内容。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一般和专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信用风险的分类管理。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可分为四类:低信用风险、一般信用风险、高信用风险和高信用风险。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遵循“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协调运用、分类施策、服务监管、动态更新”的原则,将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相结合,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办法》鼓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产业结构,选择本地特色、重点行业或行业,构建符合本行政区域监管需求的特色行业或行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完善相应的风险预警、跟踪和处置机制,推动监管创新。

此外,《办法》提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加强对企业信用风险发展变化的研究分析,提高监管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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