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客户的钱,黄堂没有给客户买车险,而是挥霍了一个空。
“虽然我是唯一的哥哥,但他已经不可救药了。离职后骗了客户三万多。我没问他什么都没说,但是拆了之后我也愿意承认。我们也帮他摆平了这些事。”黄堂的姐姐黄汉最终选择了报警。

9月8日,纸媒记者从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经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堂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据金山区检察院介绍,被告人黄堂与黄汉是兄妹关系,黄汉与丈夫共同投资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主要从事车辆买卖、保险代理等业务。,以黄堂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黄堂负责日常管理。
然而,黄堂却多次将客户支付的保险费、车辆挂靠费等款项私用,用于偿还赌债。直到2020年4月底,黄汉发现公司账目不明,于是查出了黄堂挪用资金的事实,并将其解雇。同时,她为黄堂另谋出路,介绍了一份快递员的工作。

黄汉没想到,黄堂并没有就此罢休。2020年12月,她接到一个客户的投诉电话。因为一起交通事故,客户需要黄汉提供保单理赔。但黄汉发现,从2020年3月26日到2020年12月初,客户的车已经出险,客户称保险费和电话费7000元已经转给黄堂。
黄汉意识到弟弟黄堂拿了客户的钱,却没有给客户买保险。黄汉虽然很生气,但是他顾家,自己掏钱给客户买了保险,把交通事故的车辆损失全部还清。
此后,黄汉陆续接到6个客户的投诉。

“大家都说把钱交给黄堂后,车子一直处于脱保状态。可见他收了钱,没有给客户续保。”黄汉说,“为了弥补客户,我把这六个人的保费都陆续交了。”
原来黄堂人虽然走了,但是有很多客户资源。离职后,仍有一些老客户找他办理业务。黄堂通过加价帮助客户办理车险续保业务。
黄堂道:“起初,我并不想骗他们。我最初的想法是拿他们的钱救急,还他们的赌债。当他们的保险即将到期时,我会用我的信用卡帮我的客户办理保险。”
但实际上,他把客户的钱挥霍了一空后,信用卡透支,最后无力支付客户的保险费用,导致客户的车辆出险。
金山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黄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36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