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换届后首收关注函:信披瑕疵将致债券豁免无效公司称已在沟通

核心提示本报记者夏高琴 葛爱峰 南京报道7月18日,完成董监高团队换届后的*ST美尚首次收到了深圳交易所《关注函》。据了解,此次新收关注函件涉及事项是2019年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徐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与相关投资人签署收益保障协议,但未及时披露一事。

本报记者夏高勤葛南京报道。

7月18日,*ST尚美在董事监事团队变更后首次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据了解,此次新关注函涉及的事项是,2019年,实际控制人王、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与相关投资者签订了收益保护协议,但未及时披露。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自去年*ST尚美被爆资金占用后,该公司陷入危机。截至2022年7月15日,王占用的剩余未支付资金本金余额为30,619.83万元。今年4月,为解决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债务问题,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签订了《债务豁免协议》,约定免除公司部分债务,以补偿控股股东王对公司的资金占用,相关协议要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如实披露其真实情况。

那么,未及时披露上述收益保障协议是否会对协议产生影响?《华夏时报》记者就相关事宜采访了*ST尚美,公司回复记者:“公司已及时向高新投资人发函,就定增担保协议进行沟通,公司将根据深交所7月18日出具的关注函的要求及时进行披露。具体请关注后续公司回复。”

今年以来,*ST尚美进一步调整了内部治理。上周,*ST尚美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新任董事高建由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3名监事组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王女士退出董事团队。该公司在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2022年公司将继续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让公司尽快“恢复元气”。

定增担保协议未及时披露,引人关注。

2019年3月,*ST实际控制人王、分别与无锡国联投资中心、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无锡一期产业投资中心三家投资者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签订了收益担保协议,约定对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益进行担保。王、承诺保证国联、江苏新扬子、无锡认购金额的本金安全,并根据其实际持有时间分别给予8%、12%、8%的年化保证收益。

该协议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是非公开发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以披露,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该协议。根据公司整改报告,相关协议是王女士、先生与上述三家公司直接签订的,属于个人行为。在签订时及签订后均未通知公司,故公司在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工作时,未披露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三家公司签订的收益保护协议信息。

近日,国联、江苏新扬子、建工分别对王、、王、本公司、王提起诉讼。

7月18日,深交所向公司发送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国联、江苏新扬子诉讼王、支付股权认购本金、担保收益、违约金等债权所涉及的具体金额。具体涉案金额,以及诉讼请求建工公司返还其认购的股份并支付利息,与王、等人承担连带责任。还要求公司详细披露截至目前王、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的详细情况,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诉讼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夏冉对《华夏时报》表示:“虽然定增担保协议在实践中时有发生,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监管层明令禁止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向增发投资者作出担保承诺。此外,对上市公司诉讼的影响取决于原告的整体诉讼策略和协议。一般这类协议针对的是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而不是公司,不需要将公司列为被告。但如果协议明确约定公司也承担相应的赔偿或担保义务,原告有权将其列为被告,但被列为被告不代表法院会支持。”

涉及债权豁免的公司已与相关方沟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固定收益担保协议未及时披露或将影响此前的债务豁免事宜。

今年5月,公司《关于签署和关闭的公告》显示,如公司及王未能如实披露其真实情况,则投资基于本协议所作的债权豁免承诺及相关承诺自始无效。

《华夏时报》记者就相关事宜采访了*ST尚美,公司回复称:“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回复。其中,公司已及时向高新投资人发函沟通关于增加担保金额的约定,公司将根据深交所7月18日出具的关注函的要求及时进行披露。具体请关注后续公司的回复。”

据了解,此前,为全面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有效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促进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保护债权人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其债权人高新投签订了《债权豁免协议》。协议显示,在18 01、17 01的债券提前到期,高新投对公司债权进行赔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司法重整后,高新投同意欢迎王。债权豁免协议自人民法院受理公司司法重整之日起生效。若上市公司在本协议签署后收到交易所终止上市的决定,高辛投资基于本协议作出的债务豁免承诺及相关承诺自始无效。

6月份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对该协议进行了审议,两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显示,同意1.29亿股,占82.91%;反对26,649,126股,占比17.09%。从*ST尚美的股东名单中不难看出,投反对票的是第二大股东无锡吕雯一期产业投资中心。事实上,在第一次表决相关豁免法案时,已经有两位股东投了反对票。对此,公司表示:“我公司也表示无法理解两位股东对两次股东大会投了反对票。但从最后一次投票的统计来看,投赞成票的中小股东人数是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东大会中最多的,充分体现了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和对未来的信心。"

后期不排除司法重整。

目前,因公司尚未进入司法重整阶段,上述债务豁免承诺尚未生效。

提及司法重整,*ST尚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上市公司通过司法重整解决各种问题的成功案例越来越多,公司充分认识到司法重整的作用和意义。后期不排除通过司法重整解决公司各方面的问题。如果司法重组成功,引进的投资方将提供全方位的资源引进和协同支持,公司也将继续发挥自身的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围绕‘生态修复+生态旅游+生态产品’主业,坚持创新研发,整合资源建设,构建有机的战略体系,助推业务市场突破,再次实现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今年一季度,公司营收433.1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公司表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风险警示,公司人才流失、金融债务诉讼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导致公司经营相对被动。

或为走出经营困境,今年上半年,*ST尚美提出将公司住所由无锡国际科技园大学科技园清源路兴业大厦A栋518号迁至湖北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韩城天地2栋1-3号。本议案经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月,*ST尚美还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新任董事高建由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3名监事组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王女士彻底退出董事团队。

*ST尚美对本报记者表示:“公司正在积极安排对接搬迁的必要程序。由于公司现有资质和人员也需要统筹安排,搬迁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如果公司搬迁完成,公司将充分发挥双总部优势,巩固并持续发展长三角地区现有业务,同时利用国资平台在资金和资源方面的优势,快速做大做强。”

7月6日,*ST尚美成功中标南湖大道路及周边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根据中标通知书,由广州山水比德设计有限公司和尚美生态景观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是本项目的中标人。该工程中标价格约7468.42万元,其中设计费120万元,施工总承包工程费7348.42万元。据了解,这是*ST尚美被爆资金占用后中标的首个重大项目。

编辑:徐云倩编辑: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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