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国内外不确定性增加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经营困难企业如何实现低成本、稳定高效的重组自救,成为各方关注的话题。对此,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金融学讲座教授田璇撰写了题为《多措并举完善预重组模式》的署名文章,对我国预重组制度的发展路径进行了回顾、分析和展望。这篇文章最近发表在经济日报的社论版上。

首先,在对重整前制度内涵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和总结了我国重整前制度的整个运行过程。田璇在文章中指出,在市场和政策的共同推动下,2017年以来,我国的前重整制度在实践中形成了较为典型的处理模式,如非政府或法院主导的前重整模式、备案前阶段重整模式、政府直接受理的前重整模式、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后的前重整模式等。同时,在与我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相结合的过程中,预重组模式也在逐步完善。
从整体实践来看,预重组模式已越来越成功地应用于我国上市公司,但由于预重组具体操作路径不明确等因素,预重组模式在我国企业破产重整中的应用仍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结合预重组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田璇指出,在预重组制度的实践中,参与各方应关注如何在未来找到更可靠的重组投资者。田璇认为,合格的重组投资者不仅可以为企业注资纾困,还应该有能力掌控全局,优化升级企业的具体运营,从长远发展的战略层面帮助其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