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行业中,商誉减值问题,企业和第三方监管部门该如何规避

核心提示信息技术企业已然成为了商誉减值的暴雷区,企业和第三方监管部门需要同时采取措施对该行业的商誉减值问题进行规避。我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相对应的建议。基于信息技术企业并购角度的研究1.并购企业应合理设置业绩承诺设置业绩承诺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并

信息技术企业已经成为商誉减值的雷区,企业和第三方监管部门都需要采取措施避免这一问题。我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信息技术企业MA研究

1.MA企业应合理设定业绩承诺。

设定业绩承诺的目的是保证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合理的业绩承诺可以有效降低并购风险,甚至刺激股价上涨进而提升市值。

然而,在信息技术企业的实际MA过程中,MA的目标企业为了通过签订高业绩承诺协议获得短期融资,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实现应有的利润,这必然导致业绩承诺到期时收购方出现大规模商誉减值。

高业绩承诺不仅未能实现双方利润最大化,甚至连基本利益都无法保证,加剧了商誉减值风险,严重延缓了企业未来发展。

应根据MA交易的具体情况设定承诺,并实施点对点分析。

信息技术企业有必要在MA之前收集初步信息,包括目标企业的经营状况、MA的可操作性、目标企业未来的业绩等。此外,还需要分析整个企业近年来的发展趋势,以及MA同行选取数据的合理性,进而初步制定业绩承诺框架。

在正式设定业绩承诺时,可以进一步细化MA目标企业的业绩承诺,通过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方式,将整体业绩目标划分为具体的等级进行考核,并在每个等级设定相应的激励机制,以促进MA双方的整体利益,从而在可预期的业绩承诺下,实现目标企业盈利能力的最大化。

同时,在对信息技术企业业绩承诺进行分级时,要考虑业绩波动较大的特点,适当延长业绩补偿期限。

这种设计可以尽量避免激进的业绩承诺,有助于促进企业后续经营能力的提高,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目标企业因业绩承诺不达标而导致商誉减值的风险。

2.关注并购后的业务整合。

通常,企业希望MA能帮助他们快速转型,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管理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此次MA活动成功的关键在于MA过程中对目标企业的准确理解,以及MA完成后对目标企业的管理整合。

对于信息技术企业等以无形资产为主的新兴产业,MA后的业务整合模式应该与传统企业不同。这类企业中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是企业并购后需要管理和运营的核心内容。

比如张趋科技,大型网游公司盈利的关键因素通常包括现有产品的维护和创新,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新老玩家的粘度和忠诚度的合理差异。

因此,MA完成后,企业应结合被收购企业的特点,合理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双方的协同效应。同时融入自身的优势管理方法,确保目标企业在后续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将其独特的模式和理念与自身行业相匹配。

MA后成功的业务整合使MA的协同效应得到充分发挥,带来资源整合产生的利润增加效应,从根本上避免商誉大幅减值的情况。

3.MA支付方式的合理选择

在MA过程中,企业可以根据不同方法的适用性和特点合理选择支付方式。不同的支付方式会影响企业并购后的经营效率,在选择支付方式时,既要保证不会影响企业的业绩,也要结合当前行业的宏观政策因素和企业的发展战略因素。

每种支付方式都有其弊端,如大量的现金支出会给企业后续经营带来现金流压力;虽然股份支付可以避免现金支付的弊端,但复杂的程序和额外财务资源的消耗会导致公司资本结构的变化。

因此,MA方在面对MA支付方式的选择时,应综合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未来现金流、行业支付状况等因素进行衡量和决定。

在选择支付方式时,信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进行选择。比如他们可以选择分期确定付款方式,第一次交易只付一部分钱。在固定的时间后,他们可以根据目标企业的业绩决定是否进行盈余支付。这种方法既能激励目标企业履行业绩承诺,又能避免因目标企业失败而造成的资金损失,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如今,多元化的支付方式得到了更多企业的认可,这也为MA活动的顺利开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提高目标企业估值的合理性。

信息技术企业在MA评估中受无形资产的影响很大,这种资源很容易导致评估结果的偏差。因此,如何合理评估被收购企业是从源头上防范高商誉形成的关键,也是防范商誉减值风险需要讨论的问题之一。

但由于评估方法不当、评估机构专业能力有限、双方信息不对称等因素,评估机构给出的最终评估结果会偏离真实资产价值,尤其是信息技术企业,容易出现高估,行业内一般会形成较高的商誉。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现象,选择一个评估机构是极其重要的,一个信誉好、专业能力强的机构可以提供更可靠的服务。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应积极了解MA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在合理范围内选择信息技术企业的相关特征,并结合市场环境的相关参数,减少评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误差,提高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合理性。

同时,收购方还应尽可能对目标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进行详细调查。为减少评估中可能出现的误差,并结合相应的风险水平,收购方应合理选择信息技术企业相关行业特征和市场环境的价值,避免MA交易的不合理对价。

在源头上有效控制虚高商誉的产生,将对抑制信息技术企业大规模商誉减值现象起到积极作用。

基于会计政策和监管层面的研究

1.建立制度化的商誉减值测试标准和程序。

虽然现行会计准则已经明确要求企业在每年年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但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并没有按照经济实质进行商誉减值,导致大规模商誉雷事件的发生。

虽然证监会发布了风险监管8号文,明确规定商誉减值评估必须结合资产组进行,但并没有具体的资产组分配方法,导致企业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仍然有很强的自由裁量权,估计的评估结果不具有参考性。

收益法这种评估方法,综合考虑预测期、折现率、现金流量等关键参数,最终确定企业的可收回金额。

但在经营过程中,这些参数具有很大的主观能动性,企业管理层可以通过合理把握减值的时间和金额来实现利润操纵和盈余管理。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于信息技术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为促进这一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会计准则,细化减值测试标准,规范减值流程,准确反映商誉内在价值,有效规避商誉减值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作为上市公司的核心监管机构,应积极配合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完善和细化现有的商誉减值会计准则,明确商誉减值的测试流程,减少商誉雷的发生。

2.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为了控制商誉减值风险,必须加强企业的外部监管。我国目前通常在并购中计量商誉,因此中介机构成为了商誉的直接经手人。

在审计企业的过程中,商誉的减值往往是一个难以判断的事情,这需要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通过考验,更重要的是要有过硬的职业道德。

因此,企业在进行外部审计时,应选择更专业的中介机构,避免因审计人员能力问题导致的商誉减值风险误判,使企业未来遭受不可估量的损失。

此外,要加强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道德培训,制定严格的违规处罚制度,防止企业和中介机构通过非法手段谋取自身利益,减少商誉减值乱象。

中介机构在对企业商誉减值进行审计和测试时,应本着客观、公允、严谨的原则,重点关注期末账面存在的大额商誉,确定其是否符合规范,商誉确定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合理行为,是否按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同时,要保证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的持股比例,避免集中,广泛听取意见,正确评估目标企业的经营能力,避免高溢价并购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商誉减值。

3.完善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

信息企业的MA行为往往导致溢价MA,从而产生高商誉。因为信息不对称,股市会短期大涨,企业大股东可以通过大量减持套现。

2016年,证监会发布相关文件,限制大股东通过股票减持募集资金。而高溢价并购导致的企业股价持续上涨,也没有明确的法规来约束大股东套现的行为。

面对这种负面行为,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有必要对MA后大股东持股异常变动做出明确规定,禁止异常股东套现。

同时,通过强化信息披露机制,外部投资者可以准确了解企业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流程和说明事项,细化业绩补偿承诺完成情况,披露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实际信息,进一步强化了外部投资者的监督作用,减少了大股东暗箱套现的机会,防止大股东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成为他人利益的牺牲品。

4.MA企业应规范内部控制环境。

许多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仍然形式化,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及时落实到位。

上市公司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时,不能仅仅依靠传统的形式来设置治理结构。目前,外部董事正规化已经成为上市公司的普遍现象。如何履行外部董事的职责,避免成为控股股东的附属工具,是制度建设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此外,企业内部管理的设置需要有序地进行节点控制,管理层的讨论模式要以各个关键业务为控制节点进行合理控制,以保证各个业务节点能够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内控制度完善的企业,有完整、清晰、真实的操作指引,有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有高效的权力制衡体系。

在高质量内部控制的约束下,企业的大股东会更充分地比较分析市场上可选择的MA目标,找出与企业本身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的企业,合理定价,避免高商誉。

我国资本市场还处于发展完善阶段,还不能完全约束上市资产被私人挪用等不规范行为。如何充分发挥中小股东、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避免股东会权力过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各级企业和组织要强化维权意识,积极发表意见,发挥监督作用,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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