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山州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合格人才,优化全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文山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79名。招聘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岗位资格的有关问题,如专业、学历等。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文山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申请人可通过文山人的社交网络查询。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并符合招聘计划具体要求的,均可参加考试。
定向招聘目标
1.驻文山州军警部队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
2.文山州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入伍。
3.合格文山退役士官士兵。
4.文山村委会合格优秀村干部。
5.符合下列条件的云南省到农村服务基层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教师:2017年、2018年经省教育厅公开招聘,服务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教师服务证》,尚未转为正式教师且尚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特岗教师”;云南省教育厅2019年公开招聘的“特岗教师”,经年审合格,截至2022年4月1日仍在岗。
“三支一扶”计划参加人员:2018、2019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录。服务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尚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20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录的“三支一扶”人员,通过年审,截至2022年4月1日仍在职的。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地区”国家和地方项目参与者:2017年、2018年、2019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州团委招募,服务满两年并考核合格,尚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西部地区”志愿者;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和各州团委2020年招收的,经年审合格,截至2022年4月1日仍在职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和地方项目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必修专业。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请参考招聘计划。
6.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职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规定的条件为准。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1.各级财政支持的在职人员。
2.军人。
3.在招聘各级公职人员中被认定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期限届满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期限届满前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但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
6.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被撤职。
7.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
8.正在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吸毒者。
10.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
2022年文山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分级面试,按计划批准录用。其中: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国有事业单位面试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区面试由所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①网上报名网站:文山州人事考试报名系统;②手机报名:微信关注文山州人社局微信官方账号,注册个人信息,通过“网上考试报名”门户网站报考。主要报名流程为: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查看报名资格,网上支付,查看报名状态,打印准考证等。
在线注册
时间:2022年4月20日9时—2022年4月24日18时。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申请人应认真核对上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名上传近期标准证书数码照片,背景为白色或浅色。申请信息一旦提交或被批准,就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失真等原因导致后续审核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报考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要求真实准确。网上报名无需审查相关证书和证件,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如发现本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报名,可于4月23日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文山州人事考试院申请重置。
注册期间,系统维护时间为每天9:00-10:00。在此期间,注册系统将暂时关闭。请错开系统维护时间,提交申请。
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4月20日至4月26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2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8:00期间,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可调剂至其他岗位。2022年4月24日18:00至2022年4月25日18:00期间,报名申请未经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调剂到其他岗位。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后续招聘过程的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1.专业认证
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参照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设置岗位招聘条件。
当专业名称不在招聘计划的“专业要求”中时,报考人员应查看教育部专业目录,查看自己专业的分类是否与岗位要求相同,或向招聘单位咨询具体情况。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所学专业名称,在“主干课程或相关资格证书”一栏中填写主干课程或相关资格证书。招聘单位根据提供的信息和岗位要求,确定应聘人员的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学历资格
国家高等教育文凭有三种:普通高等教育文凭、成人高等教育文凭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是国民教育毕业生的一种。
自2017年起,国家颁发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
3.原籍或户籍所在地的证明
生源地是指学生来自的地方。申请人将根据原籍或居住地确定是否符合这一限制。籍贯和户籍只需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
身份证号码以“5326”开头的,无论因工作、就学等原因迁移户籍,均认定为文山籍学生,符合工作计划表“原籍或户籍”一栏中“文山”的工作要求。
籍贯和户籍不属于文山州各县,报考户籍条件限制在文山州或文山州各县的考生,只允许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迁移手续并取得文山州户籍,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文山州。
4.毕业年份的确认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签署日期为准。“所学专业”由学历证书证明,多个学历证书之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互换使用。
5.笔试分。
按照《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州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我州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按学历提高,大专及以上3分,大专1.5分,中专1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根据《文山州优秀运动员聘用办法》,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银牌和铜牌选手笔试成绩分别加40分和30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就业积分认定表》,文山州教体局负责积分认定。电话号码是0876—2190662。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给予最高奖金,不累计奖金。具备加分条件但不选择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具备加分条件而选择加分的,按相关政策执行。报考人员的加分信息将在资格复审中予以确认。
网络支付
时间:2022年4月22日9时—2022年4月26日24时。
50元/科的报名费通过网银支付,不设现场收费点。面试职位只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岗位缴费人数将于次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计划缩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职位,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缴费人数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注册公告
5月6日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打印准考证
网上支付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5月16日至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准考证。
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必须出具身份证和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六。招聘程序
口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5月21日
08: 30-10: 00职业能力测验
10 ○ 00-12 ○ 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两科的形式,考试中间不休息。
笔试地点由州级考试组织部门根据防疫要求和考场承受能力综合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社会科学专业、自然科学专业、中小学教师和医疗卫生。试卷是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两次考试,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为准。
本次考试不统一发放考试必备文具。考生需要自备文具。严禁将各类手表、电子、通讯、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入考场。凡发现上述设备带入座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的考生,答题可能需要一把尺子。请随身携带使用。
医学类为合订本,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考试类别回答相应部分。
3.笔试成绩的公示
笔试成绩将于6月27日前公布。具体时间将在文山州人民社交网另行公布。
参加考试但成绩为零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有异议的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后方可开始下一步招聘程序。具体公告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在文山州人民社交网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候选人的确定
复试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内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中,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按照考试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考试方式仅为笔试,按照考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考试方式为面试专用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报名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文山州人民社交网另行公布。国家事业单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乡事业单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的内容
考生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笔试有加分的,还需要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提供的信息与招聘计划职位不符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时,存在被工作人员放弃或复审失败的岗位。同一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笔试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两次。笔试后面试的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不予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出申请。报考国有事业单位的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报考县属事业单位的到相应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由考生本人填写的《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采访
面试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全州6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
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1.只带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3
2.仅限职位面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 3× 50%+面试成绩×50%。
以上成绩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计算表达式。综合成绩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计算并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查和体检
1.确定候选人
对笔试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的职位,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计划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只考笔试、体检、考察岗位的人选,在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按考试计划数等额确定。
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顺序确定;如仍不能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必须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2.调查
考察用人单位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对合格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你可以查阅你的个人档案,审查你的资格等。,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同时,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申请回避的情形。
3.身体检查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国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体检合格人员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由主检医师签字并加盖医院印章。
体检者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资格。孕妇处于孕期的,经医院确认后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分娩或终止妊娠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产假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当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自行到医院体检的考生,体检结果不予认可。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只能报考笔试岗位。同一岗位考生,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可按其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笔试加面试的岗位,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岗位。增补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国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宣传和就业
1.确定要聘用的人员。
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机构、国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录用。体检考察结束后,组织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确定具体聘用岗位,并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更改。
2.宣传和就业
拟聘用人员由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属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