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郑州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加强财政、金融、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政策协调,提高郑州金融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水平,7月2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若干政策》。
该政策结合郑州发展实际,从加强郑州就业创业服务、加强郑州生活服务、加强医疗卫生保障、优化职业培训和子女教育、提高其他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五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政策措施。该政策涉及的新市民主要是指因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郑州常住的各类群体。,且未取得郑州市户籍或取得郑州市户籍未满三年,包括但不限于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等。该政策重点加强对吸引更多新市民的领域和行业的金融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创业基地、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以及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居民服务业、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相关行业。

加强郑州就业创业服务,个人最高可申请40万创业担保贷款。
将新市民纳入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加强新市民在郑创业担保。加强对吸纳更多新市民就业的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帮助企业缓解压力和脱困,扩大生产经营,帮助企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新市民和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1.用好创业担保政策。提高个人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高校毕业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和地方支持的最高40万元担保贷款;降低小微企业申请门槛。当年新招聘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占企业现有职工人数的比例降至15%,100人以上企业降至8%;降低利率水平。金融机构发放的新创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LPR+150 BP,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同时,符合国家和市扶持贴息贷款申请条件的新市民,优先申请国家扶持贴息贷款;放宽免担保政策的范围。原则上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级相关创业创新活动规定奖项的创业者、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定信用的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稳定守信经营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对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三等奖的高校毕业生,可在20万元贷款额度内取消反担保;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网上服务。通过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借款人网上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借款人资质、担保机构尽职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多审合一”,优化流程,减少时间。
2.优化政策机制。充分发挥再贷款政策的引领作用,当地法人金融机构在郑州发放符合支农支小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给予及时的再贷款支持。创新全市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年度推进机制,将资金放大倍数与还贷率挂钩。上一年度到期还款率达到90%以上的,负债余额可放大至基金账户存款余额的5倍;达到95%以上的,负债余额可根据国家规定适当放大至10倍;上年到期还款率低于90%的,经办银行原则上暂停新业务创业担保贷款业务。
3.创新产品模式。加强创业信贷产品创新,鼓励商业银行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准确评估新创业者信用状况,推出个性化创业信贷产品,提供服务费减免等服务,灵活设定还款期限。加强业务模式创新,鼓励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进一步完善与商业银行合作的再贷款业务模式,稳步加大再贷款力度,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信贷资金。加强平台建设,推进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和创业投资大数据平台建设,采集创业投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数据信息,提供融资对接服务。
4.加大对企业脱困的援助力度。将吸纳新市民较多的小微企业纳入“万人帮万企”、“总裁进万家”和线上常态化银企对接活动的扶持对象,加强走访、调研和融资对接,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鼓励郑州市金融机构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的延续和转换工作,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对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统筹考虑延期和重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还贷方式。针对新市民就业创业涉及餐饮等服务型小微企业较多的情况,探索政府推动、企业投保、保险公司承保的方式,运用保险机制缓释相关市场主体经营中断风险,稳定企业经营预期。
加强住在郑州的生活服务,探索郑州都市圈公积金“1+8”互认
要解决新市民、青年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应从保障性租赁房、市场化租赁房供应、新市民商品房购买及相关生活保障等方面加大对新市民留郑的资金支持力度。
5.加大对保障性住房供应商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提高保障性租赁房业务在各项房地产业务中的考核比重,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完善与保障性租赁房相配套的贷款统计,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持有保障性租赁房项目合格证的保障性租赁房项目发放的相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筹集保障性租赁房贷款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在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购买、存量盘活、改造、运营管理、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主动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6.拓宽保障性租赁房供应商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信用债券,用于保障性租赁房建设和自持运营。鼓励持有和经营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保障性租赁房的企业,通过房产抵押等方式增强信用,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和信托公司发挥自身优势,依法合规参与保障性租赁房建设和运营。
7.优化公积金政策。鼓励新市民就业创业,将新市民纳入灵活就业人员,实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就近办理开户业务。探索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账户设立、缴存、办理公积金贷款等服务,逐步实现“郑好办”平台网上办理,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面,提高新市民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还款便利性。将在郑缴存公积金的新市民纳入“住房公积金信用贷款”服务范围,推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租赁企业合作,依托现有房地产租赁平台,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办理租房商业信贷业务提供信息支持。探索郑州都市圈公积金“1+8”互认业务,实现都市圈公积金互认互贷,有效满足都市圈其他城市在郑新用公积金购房的需求。
8.优化新市民购房金融服务。坚持“住不炒”导向,支持银行机构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的新市民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鼓励降低住房贷款利率、增加贷款投放,更好满足购房需求。对支持发展贷款和降低个人房贷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新增财政存款和基金专户存款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9.做好新市民落户的配套金融服务。针对新市民在进城、落户、定居、生活等阶段的特色金融需求和多样化消费场景,不断优化升级配套金融服务。鼓励郑州各银行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多维度科学审慎评估新市民信用水平,运用消费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新市民购买家具、家电等合理需求提供消费信贷产品。继续为郑员工发放消费券,加大家电、汽车等领域消费券发放力度。鼓励郑州市金融机构丰富汽车等大额消费金融产品,更好地服务新市民居住和出行消费需求。
10.探索服务新市民的金融品牌。开展新市民金融服务“一行一部一品”创新行动,鼓励银行机构推出以市民卡为载体的“新市民贷”专属信贷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具有新市民特色的专属保险产品,探索在郑州形成具有“新市民贷”、“新市民保”特色的金融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

加强医疗卫生保障,加大对养老机构的信贷支持。
从完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等方面,不断改善和提升新市民的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切实提高进入市民的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提升他们在郑的生活幸福感。
11.改善新公民的健康保护。加强保险产品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加强与市医保部门合作,遵循政府引导支持、群众自愿参与、保险公司投保负责、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研究在郑州定制不与户籍挂钩、不限既往疾病、不限年龄、适度保障、低保费的惠民保险项目;针对新市民群体中短期、临时工较多的特点,主动与新市民企业对接,提供灵活、实惠、便捷的团体健康险产品,同时加强与工伤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开发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适合新市民的业务;以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等职业风险突出的新市民群体为重点,充分考虑其职业特点,推出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快递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就业形式职业伤害保险。
12.加强老年人和新市民的养老保障。将老年新市民纳入《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政策和服务范围。针对老年人,积极创新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专属产品,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价格合适、责任灵活、服务高效的保险产品。支持市民政部门继续探索并逐步实现郑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一参保。积极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护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3.加大对养老机构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用好国家普惠性养老专项再贷款政策,加强对普惠性养老机构的融资支持,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支持制定养老服务业和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行业专项信贷政策,开发中长期特色信贷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减费让利,提供优惠融资利率。同时,做好减免抵押评估费、登记费、小微养老企业基金管理费、财务咨询费、咨询费等各项费用工作。市财政、民政、发改等部门积极对接郑商业银行,加强养老重点项目名单和融资对接。
14.加强养老服务企业融资担保和增信支持。鼓励政府担保机构为服务养老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时降低担保费率。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降至不高于1%,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降至不高于1.5%。
优化职业培训和子女教育。
从帮助新市民就业提升技能,做好子女在郑新的教育等方面。,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有效提升郑籍新市民就业的职业竞争力,提升籍新市民子女受教育的可及性。
15.加大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力度。结合“河南人人持证有技能”建设,促进新市民提高技术技能,提高在城市稳定创业就业能力。鼓励郑银行保险机构主动与市人社、教育等行业管理部门对接,根据“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及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项目名单等政策要求,以贷款贴息方式对新市民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给予资金支持。同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业务,加强重点群体技能培训权益保障。
16.为新市民子女的教育服务。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为新市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提供就学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酌情合理延长贷款期限和还本付息宽限期。鼓励郑州市保险机构创新学习婴幼儿保险、子女教育补助保险、教育机构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以及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为新市民家庭子女教育提供保险保障。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加大对新市民聚集地区托幼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
提高其他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提高郑州新市民获取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获得性,切实增强新市民在权益保障和金融素养提升方面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17.帮助保护新公民的合法权益。针对郑州的农民工,市人社部门积极与郑州的银行机构对接,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信息技术、数据、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合作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平台,提高平台的质量和效率。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开发农民工工资银行担保等金融产品,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针对新市民对教育、养老、住房的需求,依法依规落实对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的资金监管要求,切实维护新市民合法权益。鼓励郑州市金融机构通过营业场所、网站、手机银行等渠道公布投诉受理渠道和方式,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维护新市民金融消费者权益。

18.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市、区县两级财政部门积极与辖区内金融机构对接,开展常态化金融知识普及。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根据新市民特点,在官网、手机客户端、营业场所设立公众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专区,宣传讲解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会同中央驻豫金融管理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反假币、反诈骗、反非法集资等宣传教育,支持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金融知识进工厂、园区、校园等活动,同步加强网上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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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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