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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2日,在厦门创业的朋友们,好消息又来了!为进一步加强创业扶持,支持创业就业,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扶持促进就业的通知》。《通知》进一步降低了申请门槛,扩大了创业扶持范围。本月开始接受申请。符合条件的厦门创客可登录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通知支持个人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扶持对象2019年1月1日后在厦门设立经营实体,符合创业项目创业补贴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2019年1月1日后,自主创业扶持对象在厦门租赁场所设立经营实体,符合创业场所补贴条件的,可获得最长36个月的创业场所补贴。第1-12个月、第13-24个月、第25-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户月、400元/户月、300元/户月。

2019年1月1日后,个体户扶持对象在厦门设立经营实体。每吸纳1人就业,符合创业项目带动就业奖励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2000元,每年奖励不超过10000元。
经专家评审,入选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参加成果展示推介活动的,给予每个项目2000元入库项目奖励。
在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和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中,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予10万元/个、5万元/个、3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
厦门还将组织专业对口、经验丰富的创业指导专家,采取预约对接服务模式,为有创业意愿的早期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