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咪三天就死了宠物店不退钱

核心提示“1万块买来的小奶猫不到一周就死了”!2021年10月25日,刘女士在上海黄浦区某宠物店看中了一只刚刚出生一个多月的纯种金吉拉幼猫,看着玉雪可爱的喵星人幼崽,刘女士狠心剁手花了一万元将其带回了家。然而,哪想到,回家后的猫咪一直不吃不喝,无精

“一万块钱买的小奶猫,不到一周就死了”!2021年10月25日,刘女士在上海黄浦区一家宠物店看中了一只刚出生一个多月的纯种金吉拉小猫。看着于雪可爱的小猫崽,刘女士用一万元把它带回家。

但是,没想到猫回家后一直不吃不喝,无精打采。刘女士赶紧带着猫咪去了宠物医院,发现猫咪竟然患有疱疹等疾病。最后治疗无效,猫死在了宠物医院。

又气又伤心,刘女士找到一家卖猫的宠物店,才发现自己的情况并不是唯一的。

前来咨询的王先生告诉刘女士,半个月前他也在这里买过猫。养了十几天,猫也死于各种疾病。

刘女士和王先生认为,宠物店出售带病宠物属于恶意欺诈。所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宠物店退一赔三。

宠物店不同意,认为宠物出售时状态健康,没有疾病。是由于刘女士和王先生饲养不当导致宠物患病死亡,宠物店没有欺诈的故意。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刘女士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怎么审理?

1.宠物店有义务保证出售的宠物符合健康无病的要求。

原被告签订宠物买卖协议后,被告作为专门销售宠物的公司,在销售时应当负责保证宠物的健康无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所购宠物的检疫证明和疫苗接种证明,但被告的宠物店未能做到。

第二,宠物店在出售时隐瞒宠物生病这一重大瑕疵,构成欺诈。

由于宠物店未能提供购买宠物的检疫证明和疫苗接种证明材料,且宠物在出售后不到一周就因病死亡,结合病毒潜伏期等情况,法院在宠物店未能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推定宠物在宠物店出售时已经患有疾病的可能性较大。

宠物店作为卖家,明显隐瞒了这一对交易有影响的重大瑕疵,这一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宠物店退一赔三,退还消费者购买宠物费用及赔偿金共计4万元。

小智点评:随着当前“宠物经济”的升温,宠物消费纠纷越来越多。小智建议,购买宠物时,尽量去有资质、规模大、信誉好的宠物店。在选择宠物时,一定要记得要求店家出具宠物检疫、疫苗接种等证明宠物健康的材料。

在与宠物店签订购买合同时,要注意合同条款、宠物品种、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等重要条款是否齐备、明确,如有纠纷,可以利用此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宠物店作为经营者,也一定要注意诚信经营。如果他们故意隐瞒所售宠物的疾病,很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欺诈,承担“退一赔三”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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